原標題:起底“辱母案”借錢方 涉及多起民間借貸案 已有10余人被抓
當22歲的“刺死辱母者案”當事人于歡被刷屏時,,這起案件的關鍵人物吳學占卻似乎被“忽略”了。
在《南方周末》報道中,,吳學占首次出現(xiàn),,是在這段話里——“血案發(fā)生于2016年4月14日,因暴力催債引起,。女企業(yè)家蘇銀霞曾向地產公司老板吳學占借款135萬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后,,仍無法還清欠款,。”
3月26日,,聊城警方內部人士向封面新聞(thecover.cn)證實,,吳學占及其黑惡勢力團伙大部分成員已被抓,時間是2016年8月,。關于那次抓捕,,這位人士透露一共抓了10多人,是山東省廳指令聊城市東昌府分局“異地辦理”的,。而吳學占團伙的主要涉案地點,,是相鄰的冠縣。
被指借錢給蘇銀霞,,并引發(fā)“暴力催債”的吳學占,,在案發(fā)地聊城冠縣,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存在,?封面新聞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吳學占以及和其有著重要關聯(lián)的趙榮榮,在當?shù)厣婕岸嗥鹈耖g借貸案,,時間跨度至少長達3年,。
“刺死辱母者”案前9個月 蘇銀霞鄰里曾遭“要賬”
“借款300萬元,每萬元月息300元”,。這句話寫在冠縣法院民事判決書“(2014)冠民初字第1533號”之中,。該判決現(xiàn)已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
該案中,,吳學占以原告班長洲的委托代理人身份出現(xiàn),,但判決書并未顯示二人是何關系,?
值得一提的是,,該案被告冠縣華潤特種軸承有限公司(下文簡稱華潤軸承公司),,也就是借錢方,也在冠縣工業(yè)園區(qū),。而這里,,正是“刺死辱母者案”發(fā)生地。
這起案件,,冠縣法院于2015年7月判決,。審判長潘圣國,現(xiàn)為該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
在這起民間借貸案中,,包括吳學占在內的原告方稱:華潤軸承公司以資金周轉為由,借我方300萬元,。到期后多次催要不還,。被告正昊公司作為連帶保證人,對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請求判令華潤軸承公司償還本金240萬及付清為止的利息,,被告正昊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8月12日,,班長洲與華潤軸承公司,、正昊公司簽訂借款合同。華潤軸承公司向班長洲借款300萬元,,每萬元月息300元,,期限自當年8月12日至11月12日止。正昊公司以資產等全部財產擔保,。原告稱華潤公司于11月12日償還借款本金60萬元,,于2015年2月17日償還本金3萬元。
記者注意到,,法院雖判華潤軸承公司償還班長洲借款本金237萬元及逾期利息,,但判決明確——按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四倍計算利息。該標準,,明顯低于本案每萬元月息300元,。
這是封面新聞記者調查到的最早一起走上司法程序,涉及吳占學的民間借貸案,。
那么,,此案中的吳占學是不是涉及“刺死辱母者案”的吳占學呢?3月26日,,記者多次致電冠縣法院,,試圖了解相關情況,,但一直無人接聽。
與此同時,,記者注意到一個重要細節(jié),,與吳學占同為該案原告委托代理人的還有一名叫趙榮榮的女子,此人曾出現(xiàn)在“刺死辱母者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