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起訴書顯示,,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黃鈺剛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死亡,其行為構(gòu)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劉鋒,、朱理通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其行為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邱武林明知被告人王林非法持有槍支,故意作假證明包庇,,其行為構(gòu)成包庇罪,。被告人蘭勇幫助被告人王林丟棄三支槍支,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構(gòu)成幫助毀滅證據(jù)罪,。
3月31日,新京報記者獨家對話鄒勇案律師徐振武,,他認為通過司法機關(guān)審理,,圍繞著命案,拎出了一幅摻雜著欺騙,、利用,、金錢的浮世繪,“為了錢喪失理智,,不擇手段,,非常瘋狂”。
各被告人都表示認罪
新京報:較之其他庭審,,這次庭審有什么特別的地方嗎,?
徐振武:整個庭審安保措施到位,醫(yī)院救護車就位待命,,審判長,、審判員的庭審駕馭能力非常到位,電子音頻設備加以輔助,,證據(jù)在法庭展示,,審判長讓患有疾病的蘭勇坐著受審富有人情味,。
新京報:庭審前后、法官是否跟律師,、家屬溝通,?
徐振武:在開庭前,法官多次邀集控辯雙方召開庭前會議,,解決了回避,、非法證據(jù)排除、是否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及重新鑒定一些程序方面的問題,。法官多次與我們溝通民事賠償問題,,庭審結(jié)束后,合議庭成員再次就民事賠償征求我們的意見,。
新京報:控辯雙方最大的爭議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