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黃鈺剛在案件中的角色是什么?
徐振武:卷宗上顯示,,黃鈺剛為了錢失去理智,,想抵消欠王林的250萬債務(wù),還想從劉鋒那兒拿一筆,。王林逼他的債,,他就多次催劉鋒抓鄒勇。劉鋒在案卷中交待,,把鄒勇焚尸滅跡后,,他試探性給黃鈺剛匯報,黃當(dāng)時不知道鄒勇死了,,給出的態(tài)度是不能放過鄒勇,,丟海里面去,,劉鋒感覺殺死鄒勇沒超出黃鈺剛的意外。黃還看了鄒勇死后戴著手銬的照片,,以及身份證照片,。所以,黃鈺剛在案件中,,剝奪鄒勇生命的動機是有的,,而且放縱劉鋒去做。
新京報:根據(jù)起訴書顯示,,黃鈺剛是第二位被告人,,是否意味著量刑要比其他人重?
徐振武:按照司法實踐的慣例,,會把主犯或者量刑最重的放在起訴書的前面指控,。這個案子讓我很詫異,把黃鈺剛放在前面指控,,劉鋒和朱理通放在第三、第四位,,黃在案件中起到穿針引線的作用,,雖然劉鋒供述都要向黃匯報,但真正殺人的是劉鋒和朱理通,,是黃鈺剛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刑期重還是殺人者的刑期重,,還要看法院判決。
新京報:劉鋒和朱理通的角色又是什么,?
徐振武:劉鋒因為公司融資難,,經(jīng)濟困難,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了黃鈺剛,。劉鋒自己說為了幫王林,,看王林可憐,要把鄒勇抓住,,然后問鄒勇是不是惡人,,不是惡人就放掉,是惡人也嚇唬他一下,。
卷宗上說,,劉鋒事先準(zhǔn)備了黑色衣服、遮住車牌號用的迷彩布,、橡膠錘,,購買焚尸用的煤油。這不合常理,,拿刀也可以起到嚇唬的作用,。抓到鄒勇后,在汽車后座,鄒勇反抗了近二十分鐘,,朱理通是用橡膠錘在其頭部擊打了兩下才制服鄒勇的,,最終造成鄒勇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