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記者帶著孩子過路口時,看到是綠燈,正準備通過,左側開過來一輛小轎車,速度還比較快,。記者正猶豫間,小轎車開始剎車,慢慢停在記者面前,司機擺擺手,示意記者先過,。記者帶著孩子通過路口后,小轎車才重新啟動。
嚴格執(zhí)法常抓不懈
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是這幾年交通文明意識,、守法意識提升的一個突出例證,。
對于禮讓斑馬線情形越來越多的變化,張明認為,其中有駕駛人交通文明意識提高的因素,更關鍵的是執(zhí)法越來越嚴格,倒逼駕駛人守法。
“開車經過人行橫道不減速是違法的,?!睆埫鞲嬖V《法制日報》記者。
張明說的“違法”,指的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4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對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修訂,。
修訂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確如張明所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如果不減速或者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是違法的。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還規(guī)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盡管法律有明文規(guī)定,但在一段時期,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減速、不禮讓行人情形頻頻出現,。
對此,各地交警部門不斷加強法治宣傳,、創(chuàng)新執(zhí)法方式,確保法律規(guī)定“落地”。
今年7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山東省濟南市召開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現場推進會,。來自會議的信息顯示,針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問題,公安交管部門通過嚴格執(zhí)法,、技術監(jiān)控、完善設施,、引導宣傳等措施,綜合施策,治理成效初顯,。今年上半年,全國共查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上升3.9倍,因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造成的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同比下降15.4%,、5.3%,。
這次會議同時還提出,各地要毫不動搖地堅持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整治,像治理酒駕一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一抓到底,、管出規(guī)矩。(記者 陳磊? 制圖/李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