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督察力度,,嚴肅責任追究
(十一)加強督察,。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全國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每年對各地文物安全工作落實情況開展一次督察,對安全和執(zhí)法工作履職盡責情況進行評估和通報,,確定重大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并掛牌督辦,。省級政府要加大對市縣級政府文物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察力度,將重大文物安全隱患,、事故和違法案件列為政府督察重要事項,,堅持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切實提高督察實效,,可對文物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地區(qū)和單位給予表彰,,對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地區(qū)和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十二)嚴肅追責,。建立嚴格的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追責問責機制,制定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違法違紀處分辦法,,厘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界定違法違紀行為,明確處分種類和運用規(guī)則,。地方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不依法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等導致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并造成損失的,對負有領導責任,、監(jiān)管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必須嚴肅追責,;涉嫌犯罪的,必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讓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成為工作常態(tài),。
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9月9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