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南英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wù)。
二,、免去杜萬華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三,、任命李勇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四,、任命黃永維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五、任命楊立初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六,、任命李健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七,、任命羅智勇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
八、任命董華(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
九,、免去金劍鋒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十,、免去黨建軍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十一,、免去虞政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職務(wù)。
十二,、任命李盛燁,、馮姍(女),、曲晶晶(女)、楊輝輝,、肖鳳(女),、何東青(女)、翁彤彥(女),、賈偉,、劉琳琳(女)、王婷婷(女),、劉艾濤,、李加璽、張建英(女),、張劍,、章曉瑜(女)、王珅(女),、張眉(女),、吳蓉(女)、佟姝(女),、仝蕾(女),、李紹華、楊軍,、夏建勇,、邵長茂、邱鵬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十三,、免去吳少軍、胡偉新,、席建華,、韓玫(女)、孫延平(女),、王季君、聶洪勇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