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近日發(fā)布通知,,停征,、免征和調整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通知表示,,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暫免征收證券期貨行業(yè)機構監(jiān)管費。
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專利收費(國內部分)中的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的變更),,PCT(《專利合作條約》)專利申請收費(國際階段部分)中的傳送費;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專利年費的減繳期限由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6年內,,延長至10年內;對符合條件的發(fā)明專利申請,,在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答復期限屆滿前(已提交答復意見的除外),,主動申請撤回的,允許退還50%的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