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個月工資陸續(xù)發(fā)放,你的工資條有哪些變化,?
近期,,各個企事業(yè)單位開始陸續(xù)發(fā)放新年第一個月的工資薪金了,。按照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到手的工資收入和繳納的個稅金額,和改革之前相比有什么變化呢,?
月收入萬元 大都無需再繳個稅
在重慶一家乳品生產企業(yè),,公司財務部員工唐君,剛剛領到1月份的工資條,。
重慶市某乳業(yè)公司財務部員工 唐君:
實行新的個稅法以前,我2018年8月份稅前金額大概接近7000元,,要繳30幾元到40幾元錢的個稅,,到10月份實行5000元個稅免征額之后,我就不會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情況了,。
個稅改革前:發(fā)放工資7000元,,減除單位預扣的三險一金(專項扣除)、企業(yè)年金等(其他扣除)共2000元左右,,再減除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個稅免征額),,余下1500元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稅率是3%,,需要繳納個稅45元,。
個稅改革后:由于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余下的應納稅所得額為0,,唐君就不需要繳納個稅了,。
對于月收入近1萬元的車間管理人員,,由于新修訂的《個稅法》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他還能進一步享受到贍養(yǎng)老人,、子女教育共3000元的稅前扣除。
重慶市某乳業(yè)公司生產車間 王利:
今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制訂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正式施行,,住房租金等6項支出可以抵扣個稅。其中,,租客申請通過房租抵扣個稅是否會導致房東漲租金的話題引發(fā)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