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的周女士在涼山某家具城舉辦“購家具全額返款”活動期間訂購了2.3萬元的家具,,商家承諾每月返款345元直至返還全部價款,然而幾個月后,,商家開始拖延返款,,最后竟不知所蹤。和周女士一同落入這個“免費陷阱”的還有35名消費者,,涉案金額高達50萬元。
這是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以下簡稱“四川消委”)近日曝光的一起典型案例。四川消委提醒消費者,,“全額返款”“免費送”近年來成為一種新的促銷模式,,部分經(jīng)營者利用這種方式吸引消費者,卻在合同中設置消費陷阱,,導致經(jīng)營者的承諾成為“空頭支票”,,消費者維權也陷入困境,甚至出現(xiàn)信用方面的風險,。
“免費領”變“貸款買”
據(jù)四川消委副秘書長肖勇介紹,,近期,在四川南充,、德陽,、涼山等地陸續(xù)發(fā)生了多起類似的“免費餡餅變陷阱”的典型案例。
今年2月13日,,德陽市消委會接到30余名消費者投訴,,稱今年1月份以來,德陽某通訊經(jīng)營部在廣告中宣稱“參與分享活動免費領手機”,,吸引了消費者前來參與活動,,后因承諾的返還金額不能兌現(xiàn),消費者需自行承擔所購手機分期貸款,,免費領手機變成了貸款買手機,。
經(jīng)調查,經(jīng)營者向消費者提供了三種可選擇的參與方式:一是消費者先購手機并分期15個月還手機款,,如果能每月帶一位消費者購買手機或參加分期購機活動,,那么當月的分期手機款由經(jīng)營者承擔,否則由消費者自行承擔,;二是消費者預先繳納2800元的保證金,,分期15個月還手機款,每月發(fā)展一位有效客戶參與此項活動,,則返現(xiàn)三個月分期還款金額給消費者,,如果未發(fā)展有效客戶則須按時還款并結清分期應還金額,店方返還保證金,;三是消費者分期15個月還款,,消費者須發(fā)展5位客戶參與該活動,由小額貸款平臺每日返現(xiàn)給消費者,。
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消費者通過分期貸款消費的手機價格高于市場價格15%以上,消費者實際多支付了1400元左右的成本,。經(jīng)營者宣稱的免費領手機活動,,實際上是通過讓消費者現(xiàn)場辦理手機貸款消費,,并以介紹客戶平臺才返現(xiàn)為附加條件,作為充抵分期還款金額的方式誘導貸款消費,,一旦平臺返現(xiàn)無法兌現(xiàn),,消費者介紹客戶未達到協(xié)議要求,那么消費者應承擔貸款的利息和本金,,所謂的免費活動便化為泡影,,同時消費者還將面臨個人信用評價被降低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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