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屬性的核心在于,,有交換才能產生價值,,否則就不叫商品。最近,,全國各地的房產調控開始升級,,大家都不約而同地實施一個新規(guī),就是取得商品房產權以后幾年之內都不得交易,,石家莊比較夸張,,部分房屋取得產權證以后8年不得交易。
從市場交易端進行調控,,從理論上講是行得通的,,畢竟炒房就是頻繁買賣才可能產生差價,才可能不斷推升房價上漲,。但是,,只在交易端進行限制,效果是不是一定好呢,?前面說了,,房屋的商品屬性就是交換產生價值,,限制交換,理論上就是讓價值固化,,或者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降低,。但是從這么多年調控的實際情況看,交易端的限制其實效果未必會好,。這里面,,各地不是一刀切地限制交易,,而是部分區(qū)域,,那么其它區(qū)域會不會引發(fā)新的上漲呢?我們還知道,,以前的經濟適用房,,其實也是有產權過渡期的,那么這樣的做法究竟有沒有降低房價呢,?
從另一個角度看,,為產權期限設置鎖定期,限制得最多的是二手房交易,,對于實際存在的剛需來說,,會加速流向開發(fā)商的一手新房,這樣同樣會推升房價,,甚至會造成新的搶購潮,。其實,這樣的情況在不少地方已經出現(xiàn)了,,比如成都最近就出現(xiàn)了很多個秒光盤,,一開盤就賣光,幾千人基本靠搶,,不為其它,,就是因為不在限購區(qū),而且是限了價的,,基本都比周邊便宜10%以上,,買到就是賺到。產權期設限會讓二手房房源減少,,但各種各樣的需求未必會減少,,它們就會向能買得到的資源流動,如果再來個“初衷良好”的限價,,那完全就是給投機者鉆空子提供千載難逢的機會,。
房地產調控的根本,不是要改變商品房的商品屬性,,而是要降低居高不下的房價,。那么,,這個房價是怎么構成的呢?老生常談了,,五六成的地價,,加上兩成多的建安成本,再加上銷售成本和開發(fā)商利潤,,房價就是這樣起來的,。簡單地回答這個問題,要降房價很簡單,,首先是降地價,,但土地的資源稟賦功能在短期內無法改變,甚至中長期都無法改變,。從全國各地特別是一線中心城市的情況看,,地價的下降幾乎是不現(xiàn)實的。既然如此,,房價要下降,,其實是很難的,你就算打八折,,把開發(fā)商的利潤和銷售費用都刨除掉,,地價的剛性支撐還是存在的。怎么解,?農村集體用地,?那些地都在什么地方?配套完善不,?最終的出售主體是農民集體還是會最終收歸政府,?大家不要太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