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歷城區(qū)人民法院在一起現(xiàn)貨平臺投資糾紛中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天津貴金屬交易所(下文簡稱津貴所)組織非法期貨交易,,裁定涉案全部交易無效,應賠償原告投資者90萬元,。11月1日,,消息不斷發(fā)酵,加之之前已經有多數交易平臺被媒體報道陷入交易糾紛,,一時間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
對此,津貴所于11月1日在其官網對此事作出回應,,聲稱該判決目前尚未生效,,將提起上訴,并正在積極準備上訴事宜,。以下為回應聲明:
針對此事件,,新浪財經獨家采訪北京眾天律師事務所于學會律師
對方就本次事件表示:
第一,天津貴金屬交易所,,屬于現(xiàn)貨交易,,雖然法院認定其為組織非法期貨交易,但是津貴所并不是期貨交易所,,不歸期貨業(yè)相關監(jiān)管機構監(jiān)管,。
第二,目前只看到媒體報道,,沒有看到具體的法律判決文書,,有些問題不清楚。比如,,我國民事訴訟實行“原告就被告”原則,,一般來說,此類案件應該歸天津市法院管轄,,而本案判決機關為濟南市歷城區(qū)人民法院,,不知什么原因。還有,,本次宣判只是一審判決,,并不是最終結果?,F(xiàn)在不好談具體意見。
法不責眾?積重難返!
另有資深黃金分析師表示,,這個判例本身來說,,是一個比較孤立的案件,但由于牽扯到對天津貴金屬交易所定性的問題,,確實比較麻煩,,天貴所的業(yè)務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是有實物交割的,,只是投資者不愿意去交割,。
此外天貴所采取的是OTC模式,這個爭議就非常大,,因為客戶跟會員之間是對立關系,。目前看,如果將天貴所所有業(yè)務判定為非法期貨,,不太現(xiàn)實,,因為其交易量超過百萬億,影響可能波及到全國上百萬的各類現(xiàn)貨投資者,,由此可能會引發(fā)巨大的社會影響,,目前要看天貴所的上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