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上市公司應將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訴求納入戰(zhàn)略決策之中,。中小投資者是我國證券市場發(fā)展的基石,,而上市公司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載體,上市公司要敬畏中小投資者,,將投資者保護看作公司競爭力的重要部分,,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穩(wěn)定投資者預期,,形成健康的市場生態(tài),。
其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公司以創(chuàng)造價值為目的,,而上市公司的價值又最終以投資者的買賣決策決定,。上市公司應當結合行業(yè)和自身情況,在法定信息披露的基礎之上,,提供簡單,、充分、有效,、高質量的信息,,讓投資者準確地理解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業(yè)務前景,,對公司價值作出合理的判斷,。
最后,應做好投資者關系工作,,像對待客戶那樣對待中小股東,。客戶是公司生存基礎,,而中小股東的利益是公司價值的最終體現(xiàn),,二者的意義同樣重大。上市公司需要理解投資者的利益訴求,,而投資者可以向上市公司分享有價值的經營與治理方面的經驗與洞見,。因此,上市公司要主動投入資源和人力,,加強投資者關系,,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幫助投資者合理評估公司的價值,為投資者創(chuàng)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