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情婦官更大送她600萬算不算行賄,?這起案件讓法院“為難”
來源:法制晚報
法制晚報(記者龐嵐)近日,裁判文書網(wǎng)發(fā)布了“王欣介紹賄賂二審刑事判決書”和“王霞受賄二審刑事判決書”,,這兩個判決書的主角是一對已經(jīng)分手的情人,,兩人一個曾是某大銀行高管,一個曾是某大銀行董事,,女方比男方“官大”,。
從起訴到抗訴、從一審到二審,,男方給女方的總計600多萬元究竟算不算行賄,,成為法庭辯論的焦點。
某大銀行董事與濟南分行行長婚外情相約各自離婚后再婚
這起案件的男主角王欣被捕前,,是某大銀行濟南分行行長。王欣,男,,1968年3月28日出生,,漢族,戶籍地山西省太原市,。
某大銀行濟南分行行長的“光環(huán)”雖然閃亮,,但是女主角的光環(huán)更亮一籌——王霞,女,,1970年6月6日出生于山西省寧武縣,,博士研究生,案發(fā)前系中央?yún)R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銀行機構管理二部副主任,。此前,,還曾是某大銀行非執(zhí)行董事。
官網(wǎng)資料顯示,,中央?yún)R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根據(jù)國務院授權,,代表國家依法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yè)行使出資人權利和履行出資人義務的國有獨資公司。目前控參股機構包括商業(yè)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其他機構。
判決書顯示,,2008年,,王霞回山西老家,某大銀行太原分行行長讓當時還是行長助理的王欣“接待一下”,,兩人就此相識,。此后,二人經(jīng)常相約喝茶,,逢年過節(jié)王欣還會去看望王霞的父母,。
2009年清明節(jié),二人見面,,王霞哭訴她丈夫欺負她,,她要離婚。2009年夏天,,兩人確定了情人關系,。2009年冬天,王霞和丈夫吵架后到太原找王欣,,說要嫁給他,,兩人約定各自離婚。此后,,王欣還把其銀行卡交給王霞,,將工資,、獎金等收入轉入該銀行卡中供王霞使用。
“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與3名女性進行權色,、錢色交易……”這段文字出自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政協(xié)經(jīng)濟委員會原專職副主任趙錦的雙開通報
2007年7月,,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段義和(副省級)為了除掉情婦柳海平,命侄女婿陳志與汽修廠老板陳常兵制造爆炸裝置并引爆,,致使柳海平當場死亡,。
原標題:貪官和小他17歲情婦的3個犯罪細節(jié)5月9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wǎng)發(fā)布了“起訴書(李潤枝受賄,、行賄案)”,,披露了李潤枝與趙姓官員之間的貪腐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