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這次被歷史銘記的會議,,不僅作出了實行改革開放的偉大決策,還提出了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方針,,開啟了新時期法制工作的新篇章。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法律體系建設經歷了從不健全不完善到逐步健全,、逐步完善的過程。實踐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4位改革開放以來立法工作的親歷者——第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胡康生、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副主任張春生,,回憶了他們經歷的那些難以忘懷的立法往事。
新時期開局:
三個月七部法律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從現(xiàn)在起,,應當把立法工作擺到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議程上來,。”楊景宇回憶,,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由80人組成,協(xié)助常委會加強法制工作,?!胺ㄖ莆瘑T會一成立,立刻組織工作班子,,夜以繼日地干起來,。”
對于干什么的問題,,楊景宇說,,經過研究商議,確定先抓條件比較成熟的,、急需的七部法律,。
其中,國家機構的基本法律有四部,,即:選舉法,、地方組織法、法院組織法,、檢察院組織法,。“這四部法律都是以1954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式建立時制定的原有法律為基礎,,總結20多年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加以完善,重新修訂的,?!?/p>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是兩部法典化的基本法律,,起草工作原來就有一定的基礎,。楊景宇說,刑法草案1957年就有了第22稿,,1963年又有了第33稿,,此次提出的刑法草案是以第33稿為基礎,總結實踐經驗和教訓,,根據新情況,、新問題擬訂的。與刑法相配套的刑事訴訟法草案也是在此前多次修改稿的基礎上擬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