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指出,,將俄羅斯富豪的資產(chǎn)“補償”給烏克蘭,,這樣的舉措幾乎是史無前例的,,它相當(dāng)于大幅擴大了總統(tǒng)制裁的權(quán)力,。因此,,美國議員及專家就是否需要引入新法律來清算俄羅斯資產(chǎn)一事產(chǎn)生分歧,。
支持這一法案的議員,如民主黨籍眾議員馬利諾夫斯基,,27日在眾議院表示:“我們能想象把俄羅斯的所有財富——游艇,、銀行賬戶,、別墅、飛機——都還給普京和他的親信,,同時讓烏克蘭躺在廢墟之中,、烏克蘭人埋葬著他們的死尸嗎?”他強調(diào):“我們無法想象這樣做,,我們不會這樣做,。”
2022年4月4日,,美國和西班牙政府聯(lián)手沒收了一名俄羅斯“寡頭”的游艇“探戈”號(Tango),,圖自視覺中國(下同)
游艇“探戈”號(Tango)上的美國FBI工作人員
反對這一法案的人,包括眾議院外交事務(wù)委員會議員和美國公民自由聯(lián)盟(ACLU)的律師,。他們擔(dān)心這項立法剝奪了俄羅斯公民對被扣押物品的所有權(quán),,可能違反了法律對個人的保護。
克里斯托弗·安德斯(Christopher Anders)是美國公民自由聯(lián)盟聯(lián)邦政策主任,。他表示,,該法案的問題在于對俄羅斯公民“完全沒有正當(dāng)?shù)谋Wo程序”,如果美國強行推進,,那么將會讓俄羅斯抓到把柄,,并且反過來可能讓美國的對俄制裁及相關(guān)制裁法失去效力。
最終兩方妥協(xié)的結(jié)果是,,提案議員對法案進行了修改,,使其成為了一項不具約束力的決議,。如果它最終生效,,將會敦促美國政府成立一個“跨部門工作組”,負責(zé)確定總統(tǒng)“在憲法機制下可以采取哪些可行步驟扣押和沒收”俄羅斯寡頭的資產(chǎn),。
按照美國立法程序,,法案在眾議院通過后,,可以交由參議院投票表決,或者參議院提出相似的法案表決,,在參眾兩院一致通過后,,還需經(jīng)總統(tǒng)批準才能最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