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濤解釋說,盡管這里的“經濟損失”“物質損失”“等費用”確實存在不明確之處,但是,從立法目的來看,被告人已經為被害人的死亡承擔了刑事責任,民事賠償的范圍不應當與單純民事案件的賠償范圍等同。
姜濤認為,根據“法不禁止皆自由”的法理,如果犯罪人與被害人或被害人的家屬就死亡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等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這種和解協(xié)議也并不會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書所推翻,。
記者注意到,該案一審案件判決判處被告人朱小虎無期徒刑,駁回了被害人家屬提出的巨額附帶民事賠償請求,引起社會關注,。
“如果在刑事案件審理期間,被告人對刑事被害人就附帶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可以作為量刑從輕的依據,法官可以酌情作出裁量,。”姜濤建議,圍繞刑事被害人救助問題,可以通過建立完善相關司法救助,、社會救助渠道解決,以彌補刑事被害人家庭造成的心靈創(chuàng)傷和損失,。
吳京方否認酒駕 有爆料稱2月22日吳京夜間酒駕被抓,,稱是一位制片人向透露的,現在應該已經從派出所出來了,,新浪娛樂向吳京方面核實 ,,對方表示“網傳內容不實,完全子虛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