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的幫助下,,劉大姐去醫(yī)院看了傷,,同時保留了相關證據,并經法醫(yī)鑒定大姐的傷情為輕傷,。在征求了劉大姐的意見后,,警察建議劉大姐起訴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了離婚的法定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劉大姐起訴到法院,,法院依據我國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釋的規(guī)定認定李先生和劉大姐的感情確已破裂,,判決準予離婚,而且李先生是過錯方,,所以又支持了劉大姐其他的訴訟請求,。大姐不光拿回了與李先生共同財產的一半多,而且得到了損害賠償,。
為了反對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我國《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為李先生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依法逮捕了李先生,,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最終,,李先生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半年,。
朋友們,雖然這個案件過去了,,但是家庭暴力現(xiàn)象還會不時出現(xiàn),,我們應當記住:一個文明的社會決不容許這種行為存在,,家庭暴力是違法的,,情節(jié)嚴重了甚至構成犯罪,政府和法院都會管,。另外,,還有那些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們,千萬不要抱著家丑不可外揚的老觀念,,不愿意投訴或者懾于施暴者的淫威不敢求助,,逆來順受委曲求全,這樣只能助長家庭暴力的發(fā)生而不會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