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刑事訴訟法研究所所長宋英輝:
這個程序同普通的審判程序不同,,它的特點就是不以對被告人定罪為前提。是一種相對獨立的,、對財產(chǎn)進行處置的訴訟程序,。
當事人直系親屬,、利害關系人有權上訴
專家表示,在此類案件中,,如果特定關系人不能到案或已去世,,其親屬依然有上訴的權利。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訴訟法研究所所長宋英輝: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系人,,都可以提出上訴。這是他們的權利,,也是為了保證這種案件能得到公正處理,。
已消費的贓款是否償還需分情況而定
在任潤厚案中,有一個現(xiàn)實問題,,就是已經(jīng)被他花了的贓款如何去追繳,?老百姓說父債子還,任潤厚的后代是不是也應當繼續(xù)償還贓款,?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訴訟法研究所所長宋英輝:
對他消費掉的200多萬,,是不是要繼續(xù)沒收,這個要分情況:如果這200多萬轉(zhuǎn)化成了其他的財產(chǎn),,比如購買了房產(chǎn)汽車等,,都要繼續(xù)沒收,包括投資的收益;但如果單純的消費,,比如說吃喝掉了,,又沒有其他財產(chǎn),這個客觀上就沒有辦法再繼續(xù)追繳,。
這種案件涉及到個人的責任問題,,不能說父親揮霍掉犯罪所得之后,其他人再給他承擔,。
此外,,專家表示,當事人死亡在客觀上會給調(diào)查核實證據(jù)帶來一些困難,,但是認定事實可以依據(jù)的證據(jù)是多方面的,只要其他證據(jù)足夠充分,,也可以認定,。
反腐:體現(xiàn)法治反腐新趨向
任潤厚案一審宣判違法所得被沒收,在反腐的角度來看,,傳遞著哪些信號,?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
以前貪官死了之后,我們就不再追究他的紀律和法律上的責任了,,但這個案件就突破了我們常規(guī)的思維,,傳遞出了強烈的反腐敗的信號,反應了中央反腐敗的堅強意志和決心,,以及新的反腐趨向,。無論什么人,無論其地位有多高,,權力有多大,,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
過去有一種說法,,貪官自殺了或者死亡了,,是“犧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但這一次,,對死亡的貪官也要依法來追繳他們生前的腐敗資產(chǎn),體現(xiàn)了法治反腐的新進展,,真正讓腐敗分子受到應有的懲處,。黨紀:紀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