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內蒙古農民王力軍絕對不會想到,,自己會因為農閑時收購玉米賣到糧庫被判“非法經營罪”,。10個月前,,收到法院判決書的王力軍更不會想到,,未來自己會被再審改判無罪,。2月17日,,當王力軍聽到審判長宣判自己無罪后,,長出了一口氣,,黝黑的臉上沒有任何的表情,,這一切的變化來得太快,,他還沒有完全消化。而在這一連串變化發(fā)生的同時,,一個更大的變化也在展開——我國的個人收糧者不再需要辦理許可證,。
農民疑惑:“我收玉米,怎么就犯法了,?”
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位于黃河灌區(qū),,是母親河澆灌出來的米糧倉。每到收獲季節(jié),,巴彥淖爾市的鄉(xiāng)間地頭總是堆滿金黃的玉米棒,,等待著收糧人來收購。當?shù)剞r民王力軍也曾是“收糧大軍”中的一員,,兩年前卻因為這“貼補家用”的生意反使自己的家庭陷入困頓,。
王力軍家住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白腦包鎮(zhèn)永勝村,家里有12畝地,,又承包了別人的30畝地,。不管王力軍夫婦如何費心經營這42畝地,日子總是苦巴巴的,。王力軍總發(fā)愁家里的生活,,“以前年成好的時候,一年能掙四五萬元,,這兩年收成不好,,一畝地只能掙一千元,除去350元的地租和種子農藥費,,剩不下幾個錢,。”
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王力軍從2008年開始從周邊糧農手中收購玉米,,再賣到糧庫或者深加工廠。他先是騎著三輪車到鄰居家收購,,2013年的時候添置了二手農用車和玉米脫粒機,,“做這個營生的人越來越多,人家買了先進的機器,,我要總用落后的機器,,就收不到糧?!?/p>
就在王力軍謀劃著借錢買新的玉米加工機,,擴大玉米收購規(guī)模的時候,變故發(fā)生了,。2015年底,,王力軍因無證收購玉米被工商局等相關部門查獲,,隨后他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2016年4月15日,,王力軍被臨河區(qū)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王力軍退繳的非法獲利人民幣六千元,,由偵查機關上繳國庫。
聽到審判結果后,,王力軍傻了,,“從來沒人和我說收玉米要辦證,我為了貼補家用,,在農閑的時候收玉米,,還方便了周邊的農戶,怎么就犯法了,?”
社會爭議:“無證收糧為何判定非法經營罪,?”
王力軍的疑惑也是廣大民眾的疑惑,“無證收購玉米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嗎,?”社會輿論對此爭議紛紛,。
有一種觀點認為,小麥,、玉米等糧食是涉及民生和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資源,,國家在收購、買賣等環(huán)節(jié)有嚴格的專營制度,,王力軍收購玉米被判刑符合法律法規(guī),。
有網(wǎng)友認為,像王力軍這樣收購農產品的小二道販小三道販增多,,會一步步拉高農產品的價格,,應該制止這種行為。也有網(wǎng)友說:“個體收糧者的規(guī)模大了,,可能會出現(xiàn)囤積居奇,,不利于糧食的流通?!?/p>
還有另一種聲音表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收購糧食轉賣給糧庫或加工廠,,是為了追求“差價”,只要不違反契約,,就屬于正常的市場行為,,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的判罰過重,。
網(wǎng)友“煥久久”認為:小規(guī)模收農產品,能夠節(jié)省糧戶的人力物力成本,,畢竟不是每個農民家都有貨車,。有糧食加工機器,有時間把糧食處理了送到糧庫去,,收糧的人也是利己利他,。
王力軍的辯護律師王殿學認為,王力軍在2014年至2015年無證經營玉米收購的行為,,在當時違反了國家《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但并沒有擾亂糧食收購秩序,反而方便了糧農,,所以不應該判其非法經營罪,。
再審宣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