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樓上嚴重漏水導致房屋內擺放的西周時期刻甲骨文鹿角被泡受損,,北京天下通寶藝術品有限責任公司將場地出租方和物業(yè)公司告上法庭,,索賠1000萬元,樓上業(yè)主蔡某也被追加為被告,。昨日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被告方對受損物品是否為文物以及其價值提出質疑,還反指原告保管不當,。
存放鹿角遇漏水 告三方索賠千萬
原告北京天下通寶公司訴稱,,2015年7月1日,該公司與北京弘鈺博藝術品市場有限公司簽訂了場地租賃合同,,承租對方公司四層某房屋,,期限為一年。2016年5月29日,,公司在該房屋內發(fā)現,擺放西周時期刻甲骨文鹿角的房間樓板漏水嚴重,,遂找到市場管理部門反映,。
市場管理部門隨即通知被告北京開興義物業(yè)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前往查看,,并要求其查清原因解決漏水問題。后物業(yè)公司回復稱,,因樓上更換水表有積水,,故建議原告再觀察兩天積水情況。但直至6月1日,,漏水還在繼續(xù),。
隨后,公司委托公證機構對漏水現場及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在公證人員,、弘鈺博公司及物業(yè)的監(jiān)督下,原告將西周時期刻甲骨文鹿角取出,,發(fā)現該鹿角所刻文字已有部分脫落,、損壞。經一家鑒定中心檢測,,鹿角刻字系因水蝕脫落,,且主干亦有裂紋。多次協(xié)商未果后,,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評估損失財產,弘鈺博公司以及開興義物業(yè)公司按照各自責任賠償預估損失1000萬元,。后物業(yè)公司要求追加樓上漏水房屋的業(yè)主蔡某為被告并獲得法庭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