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借款額297萬卻要追討3200萬檢察機關(guān):“套路貸”詐騙手法觸目驚心
用95萬元攫取到手被害人價值高達350余萬元的房子,;被害人在不到半年的時間里經(jīng)過5次“加壘”,債務(wù)總額從2萬變成了75萬……日前,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盧某某等5人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
據(jù)檢察機關(guān)介紹,,2016年以來,該團伙以從事民間借貸為幌子,大肆實施“套路貸”詐騙活動,,手法觸目驚心。截至被抓時止,,該團伙先后對88名被害人實施詐騙,。令人咋舌的是,該案涉案金額高達3200余萬元,,而各被害人實際收到的借款金額總計只有297.75萬元,,虛高達10.84倍,。
巧立各種名目盤剝借貸本金
據(jù)檢察機關(guān)介紹,在“套路貸”詐騙活動中,,犯罪嫌疑人通常會打著所謂的“無抵押,、免息”“放款快,即時到賬”“還貸靈活”等旗號來吸引潛在的客戶,,在微信群,、貼吧、QQ群,、微博等網(wǎng)絡(luò)平臺上,,或者通過在公共場所、私人車輛發(fā)放各種廣告,,甚至撥打騷擾電話等方式推銷其貸款產(chǎn)品,。
被害人楊先生要借10萬元,犯罪嫌疑人表示同意,,但同時以為了保障借貸資金安全,,聲稱日后若發(fā)生訴訟將會有律師費、訴訟費等支出為由,,要求預(yù)先收取10萬元的保證金,,由此誘騙楊先生簽訂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額就變成了20萬元。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在此類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會主動要求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借貸假象,,而這其中就埋藏著很深的套路:首先,,以收取“保證金”的名義虛高借款金額。其次,,以“空白合同”“陰陽合同”“口頭約定”的方式掩蓋非法的高利貸,。
“在此類‘套路貸’中,犯罪嫌疑人索要的利息一般都高達月息6%至10%,,個別極端情況下,,甚至達到了令人震驚的日息100%,但這些要求并不會寫在合同上,?!痹摪附?jīng)辦檢察官介紹說,因為犯罪嫌疑人非常清楚這樣一種極不公平的利率根本不受法律保護,,因此采取簽訂“陰陽合同”“空白合同”的方式來規(guī)避國家對于民間借貸最高利率的限制性監(jiān)管規(guī)定,,而這些合同并不會交給被害人,以便其隨時根據(jù)需要添加任意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