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是有些人主觀故意要通過這種姿勢進入輿論視野,,還是對“治安處罰+限乘”不以為然呢,?此前幾起霸座事件,當事人都被處以治安罰款,,并在一定期限內限乘,,即便如此,多數(shù)網友還是認為處罰過輕,。當然,,處罰輕與重,并不能憑感知,,而是要用法律說話,,達成罪罰相當,。拋開處罰輕重不談,僅就限乘來看,,也會給當事人出行帶來一定期限內的制約,,遑論還有征信系統(tǒng)中的污點很難消除,又有多少人能對這種處罰不以為然呢,?所以,,后續(xù)的霸座事件更讓人懷疑當事者的動機。
去年7月,,國家發(fā)改委等八部門下發(fā)《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去年12月《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規(guī)定鐵路運輸企業(yè)應當建立健全鐵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及違反鐵路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失信行為進行記錄,,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有關部門和鐵路方面依法對失信行為實施聯(lián)合懲戒,。由此來看,,霸座等惡劣行為已經引起政策層面的聚焦,并給出了明確的懲戒方案,。
道歉不應是霸座者自我救贖的解藥,。因為這種行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地方法規(guī),也是相關針對性政策所不允許的,。前述孫某霸座,,雖然公開向當事人道歉,但仍沒有逃脫破壞規(guī)則的懲罰——既然行為涉嫌違法,,顯然要交給法律去制衡,。所以,對本次霸座事件的當事人,,道歉不應該是事件的結尾,,相反,鑒于處罰已有先例而霸座行為不止,,最起碼限乘應是對霸座者的標配回應,。
原標題:全身都是戲,!為逃避處罰 男子哭窮裝死丑態(tài)盡出5月5日,河北秦皇島,,一輛未年檢,、未投保交強險的車輛被交警攔停,。經調查,該車有88條違法記錄,、罰款10410元,、記181分。
西湖邊的偷釣,、偷捕行為一直是西湖景區(qū)頭痛不已的頑疾,,哪怕巡邏隊員幾班倒,24小時在線監(jiān)管,,可仍有“狡猾”的偷釣者絞盡腦汁“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