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多地因花費巨資建設“文化地標”建筑引發(fā)公眾討論,。前不久,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就通報了多起違規(guī)建設“文化地標”項目,,表示要舉一反三,,加強監(jiān)管,完善制度,,發(fā)現苗頭問題及時干預,、糾正,堅決杜絕濫建“文化地標”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本報也收到多封讀者來信,反映一些地方大修大建“文化地標”問題,,并就如何制止濫建“文化地標”提出意見建議,。
一些“文化地標”破壞歷史文脈、自然景觀風貌,,給當地帶來沉重債務負擔
近日,,住建部發(fā)布有關問題的通報,指出這些項目違反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guī)劃的有關規(guī)定,,破壞了古城風貌和歷史文脈,,存在脫離實際、濫建“文化地標”,、破壞自然景觀風貌等問題,。住建部要求,當地住建部門要結合職責配合相關部門跟蹤指導整改工作,,各地也要從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訓,,切實在城鄉(xiāng)建設中延續(xù)歷史文脈,、塑造特色風貌、展現時代精神,。
記者調查發(fā)現,,有一些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盲目上馬未經充分論證、不切實際的景觀項目,,不僅未能帶來良好經濟效益,,還給當地帶來了沉重的債務負擔。
比如西北某縣曾是國家級貧困縣,,2017年投入6200萬元資金,,在國道和入城口分別建設了兩座高28米、寬145米的秦漢仿古城門,,以及一座大型雕塑和兩個遠離居住區(qū)的景觀廣場,,每平方米造價高達3425元。2019年,,住建部通報了這起“形象工程”的問題,,指出國家級貧困縣沒有將有限的財力優(yōu)先用于民生改善,而是舉債在城市出入口“造景”“造門”,,盲目立項,、搞形象工程。
“不尊重歷史傳承,,不注重文化內涵,,讓‘文化地標’建設變了味,其實質是在破壞歷史文化,,損害城市風貌,。”四川省瀘州市讀者李小波認為,,一些地方傾力打造“文化地標”,,一味追求“高大上”,結果不僅浪費了財力和社會資源,,還助長了弄虛作假,、奢侈浪費的不良風氣。
河南省社科界黃河文化與黃河文化地標理論研討會日前在河南省武陟縣舉行,。“懸河頭,,百川口”,,黃河至此高原入平,千里“懸河”,,起于武陟,;千里長堤,起于武陟,;千支萬流,,結于武陟。
住建部網站10月8日消息,,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網站發(fā)布《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司樓項目有關問題的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