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津冀三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發(fā)布消費提示,,警惕代訴陷阱,避免“維權反被坑”,。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
目前有不少號稱能代維權、代投訴的公司潛伏在社交平臺,,專門坑騙有維權需求的人,,給受害人帶來“二次傷害”。
消費者在維權時,,一定要尋找正規(guī)渠道,,不要輕信廣告或留言。
一萬元的民事糾紛
“法務費”付了七千
借給別人一萬元,,對方不還,,怎么辦?68歲的蘭女士為這事已經(jīng)發(fā)愁了好久,。兩個月前,,她偶然在網(wǎng)上看到一篇文章,,有公司自稱“專業(yè)法務團隊”,能幫別人追討欠款,。蘭女士抱著試試的心態(tài)聯(lián)系了對方,,沒想到之后的經(jīng)歷堪稱災難。
“我司主營全國范圍法律咨詢,,線上立案,,民事訴訟處理?!苯哟m女士的工作人員周某,,自稱是一家法律咨詢公司的工作人員。聽了蘭女士對于事情的描述,,周某聲稱,,追欠款的事公司可以辦,蘭女士只要交800元的定金,,公司就會把案子提交到“辦案中心”進行處理,。
周某的微信名用了“全國律師平臺”的稱呼,跟蘭女士溝通時又聲稱可以聯(lián)系律師,。蘭女士誤以為這800元是請律師打官司的費用,,于是就交了錢,還簽了合同,??伤龥]注意到,
對方提供的合同上寫著,,服務的內容僅限于“幫助進行非訴訟調解,,出具催款函”,跟打官司就沒有關系,。
在那之后,,蘭女士每天都滿懷期待,可她等來的并不是追回欠款的消息,,而是周某發(fā)來的另一筆交費通知,。周某稱,蘭女士提交的證據(jù)已經(jīng)被法院所采納,,現(xiàn)在需要對欠款人的財產(chǎn)進行凍結,,蘭女士需要為此交納3000多元的“財產(chǎn)保全費”。
又過了半個多月,,周某稱法院又查到了對方的一筆財產(chǎn)線索,,要求蘭女士再交納一筆3000多元的“財產(chǎn)凍結費”。
等蘭女士交了錢,,她才越發(fā)覺得不對勁,,欠款糾紛總共才一萬元,,現(xiàn)在自己為這件事已經(jīng)花出去了七千元,是不是有點太離譜了,?她把這件事告訴了女兒,,女兒一聽就覺得遇到了騙子,要求對方退款,。
可周某以公司已經(jīng)為蘭女士提供了服務為由拒絕退款,,雙方爭執(zhí)不下,最后周某甚至拉黑了蘭女士,。
事實上,,關于“法律咨詢公司”或“法務公司”違規(guī)承攬業(yè)務的問題,多地政府部門和律師協(xié)會都曾發(fā)過“警示通知”,。其中提到,“法律咨詢公司”或“法務公司”僅能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不能“代打官司”或“代找律師”,,能夠從事訴訟業(yè)務的只有律師事務所。但市面上,,通過“代維權”“代打官司”等各種名義冒充律所,,忽悠蘭女士這樣當事人的公司依然有不少。
至于周某提到的財產(chǎn)保全,,法律上確實有這個概念,,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采取強制性措施,比如“查封,、凍結”財產(chǎn)等,,而當事人申請財產(chǎn)保全確實需要交納財產(chǎn)保全費。但根據(jù)《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的計算方法,,即使蘭女士向法院申請對一萬元進行財產(chǎn)保全,,需要交納的財產(chǎn)保全費也僅為120元,根本不是對方聲稱的3000多元,。
至于另外3000多元的“財產(chǎn)凍結費”,,法律上根本沒有這種說法。
騙子藏身社交平臺
伺機尋找“獵物目標”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相比于大張旗鼓地打廣告,,這些號稱能“代維權”“代起訴”的公司更喜歡躲在暗地里,伺機尋找“合適”的受害者實施二次詐騙,。
“報了個培訓班,,被坑了四千元錢,有沒有人知道怎么辦,?”一則求助帖的評論區(qū),,成了代維權人士的“團建現(xiàn)場”,。“我?guī)湍?,我是專業(yè)退費的律師機構”“給我留言,,我們給你提供一對一維權方案”……各種“關心”和“建議”層出不窮。
記者以自己遭遇無良機構需要維權為由,,給其中一人發(fā)送了私信,,對方自稱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張口就開價600元手續(xù)費,,稱交了費之后才能對接“法務”,,但記者堅持“先對接再交費”。眼見記者死不交錢,,對方最終建了個聊天群,,拉了一個叫作“法律咨詢”的人進來。
隨后,,記者問這名“法律咨詢”是什么身份,,對方的口徑突然變了:“我們不是律師事務所,只是接你們的退款單幫忙退款,?!庇浾哂衷儐枌Ψ绞鞘裁礄C構,有沒有合同,,對方發(fā)來了一張合同照片,,但不是什么法律咨詢服務合同,而是“游戲退費合作協(xié)議書”,。
在這項協(xié)議中,,對方公司是甲方,負責“提供游戲服務”,,而記者是乙方,,是“游戲玩家”。離譜的是,,整篇合同居然說的是游戲公司如何給玩家退費,,根本就不涉及幫記者去維權的任何字眼,行文之粗糙也讓人不忍直視,,甚至連“反饋”都寫成了“返饋”,。
騙人的戲碼如此不專業(yè),著實讓記者震驚,。但再不專業(yè),,對方至少也拿出了一份合同。記者咨詢的另外幾個“代維權”人士,,甚至都撐不過“自報家門”這關,。當記者追問對方是什么身份時,,有人就不再回復了,甚至還有人莫名其妙地發(fā)了火,,稱“只對已追回退款的客戶才提供證件和公司信息”“再問這個不作回復”,。
除了在受害人的評論區(qū)里留言“釣魚”,還有公司會把自己偽裝為維權成功的人,,發(fā)帖“分享”自己的維權經(jīng)驗,。
而他們使用的文案和圖片甚至完全雷同,最終都會將你指向某某機構,,稱他們能幫你維權,。
記者與一家代維權機構的交涉經(jīng)歷,和蘭女士碰到的情況極為相似,。對方稱自己是律師事務所,,只要記者付一筆定金,就可以幫忙請律師打官司,。但對方拿出的合同,,卻只是“法律咨詢合同”,服務內容也僅限于“協(xié)助記者就維權事宜全程提供咨詢,,出具專業(yè)的咨詢意見”,根本就不是用來請律師打官司的“委托代理合同”,。而一旦記者支付定金,,后續(xù)恐怕也會遭遇對方各種名目的“二次收費”。
簽合同要看清條款
別拿仲裁當“擋箭牌”
“現(xiàn)在市面上有很多法律咨詢公司,,抓住的就是消費者不懂法又想維權的心理,,在打擦邊球?!北本┱b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阿致剛律師表示,,如果法律咨詢公司只是收取咨詢費,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或者幫助當事人寫起訴狀,,從法律上講并沒有什么問題,“但這些公司往往會夸大宣傳,,并且冒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開展訴訟業(yè)務,,這是明顯違規(guī)的。
法律咨詢公司是在市場監(jiān)管部門注冊的,,不能開展或委托律師開展訴訟業(yè)務,。
他們也不受司法局的監(jiān)管,對于律師的一些規(guī)定和要求,,比如不能承諾一定勝訴等,,根本就管不到這些公司,,這也導致了關于法律咨詢公司的各種亂象?!?/p>
目前需要維權的事件,,很多都出現(xiàn)在消費領域。阿致剛介紹,,除了起訴之外,,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還可以通過協(xié)商和解,、請求調解,、向有關部門投訴、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其中,,仲裁的費用普遍較貴,而這有時也會成為無良機構的“擋箭牌”,。
“如果合同上的爭議解決明確約定了‘提請某某仲裁委員會,,按照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當事人只能向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是無法再向法院提起訴訟的,。”阿致剛介紹,,有些機構故意在合同中如此約定,,就是為了在出現(xiàn)爭議時增加消費者的維權成本。
阿致剛建議,,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查看,,對于可能造成自己維權不力的條款,應及時質疑并指出,。
在消費者不知該如何維權時,,最簡單的辦法,是撥打12348法律援助熱線尋求建議,。
如果確定要通過訴訟手段來解決爭議,,消費者也應該自行尋找律師事務所,而不要輕信所謂的“法律咨詢公司”,。在當?shù)厮痉ň值木W(wǎng)站上,,可以查到所有的律師事務所信息,消費者可以自行比對并咨詢,,尋找自己信任的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