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貓電商交易平臺(以下稱天貓)購物的“剁手黨”都知道,每完成一單交易就可以獲得一定數(shù)額的積分。在之后的購物中,,消費者不僅能夠以100積分等于1元來抵扣現(xiàn)金,,還可以使用積分參與天貓的搖獎活動,可謂一舉多得,。但沒想到的是,,就是這個頗受買家青睞的規(guī)則讓犯罪分子鉆了空子,成為他們大肆摟錢的“搖錢樹”,。
4月1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qū)法院一審判處陸建華等8名被告人八年至十二年零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5年10月,,天貓店主陸建華,、顏康等人預謀通過積分套現(xiàn)的方式實施詐騙,。他們首先利用6家網(wǎng)店,制造根本不存在發(fā)貨,、物流,、收貨的虛假網(wǎng)絡商品交易,然后通過虛假交易換取了真實的積分,,最后利用積分套現(xiàn),,把錢放進了自己的腰包。通過這簡單的“三步走”,,陸建華等人在短短的幾十天內,,制造了14億多元的交易量,獲取7億多天貓積分,,騙取天貓公司671萬余元,。
發(fā)財“歪路”漸漸清晰
陸建華生于1993年,生活在江蘇南通,,因為腦子活,,他在天貓上經(jīng)營的幾家店鋪都有不錯的業(yè)績。一年幾十萬元的收入,、手下雇用著不少員工,,讓陸建華成為同齡人中的佼佼者,但這并沒有讓陸建華感到滿足,。他總在苦苦思索能夠來錢更快的發(fā)財之路,,卻始終不得其法。
2015年,,一個偶然機會,,陸建華和朋友發(fā)現(xiàn)了網(wǎng)店規(guī)則漏洞。幾番研究下來,,一條賺大錢的“歪路”,,漸漸在他們面前清晰起來。
2015年11月初,,陸建華的朋友許文琪發(fā)現(xiàn),,有人使用沒有購物記錄的淘寶賬號進行了積分抵款購物,這讓靠販賣淘寶賬號起家的許文琪大感興趣,,于是便找來陸建華,、朱大軍、潘之明等人共謀,。在仔細研究了天貓商城積分活動的游戲規(guī)則后,,他們盯上了“生日特權機制”。
所謂的“生日特權機制”,,就是消費者在天貓會員權益頻道登記生日日期后,,可在其生日月(生日前29日及生日當天)領取生日雙倍積分卡,。隨后,消費者可在生日周(生日前6日及生日當天)內購物時使用該卡,,獲得雙倍積分,,贈送積分以5000分為上限。贈送積分會在用戶確認收貨后,,打進用戶的賬號里,。用戶在店家那里購買商品并使用積分后,天貓會將相應的資金付給店家,。簡而言之,,天貓商城贈送的5000積分,最多可以為消費者省下50元的開銷,,也可以為店家增加50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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