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訴人加班致兒子墜亡”,,這哪里是什么正能量!
作者:與歸
總有那么一篇文章,、一段文字,,或者說一種意識,讓你恍惚間有種穿越的感覺,。
近日,,一篇發(fā)表在“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上的文章的截圖在網(wǎng)上流傳,。文中列舉了兩個事例,以此宣傳“游走在杭州市檢察院這支優(yōu)秀的隊伍中的感人的公訴故事”,。目前,該文已經(jīng)刪除,,不過所幸,,還有截圖能在網(wǎng)上找到。
這兩個“感人”的故事分別是:
1.杭州市檢察院公訴人吳某為了加班辦案,,將年僅4歲的孩子放在家中,,導(dǎo)致其爬上窗臺墜樓身亡,而他只是簡單為兒子處理完后事,,拒絕了院黨組為其休假的決定,,回到工作崗位中,。
2.公訴人王某為在辦好案件的同時總結(jié)辦案經(jīng)驗,再次放棄擬定的懷孕計劃,,幾個月吃住在單位,,而江對面就是她的家。
說實話,,看到這樣的故事,,我沒有一丁點兒感動,有的只是驚訝和驚悚,。這樣的故事,,不僅不感人,,恐怕當事人也不敢認。我的立場很明確,,也無需贅述:沒有什么比母愛更偉大,,也沒有什么比繁衍哺育更美好、更神圣,。
據(jù)新京報報道,,文章作者是黔東南州檢察院到杭州市檢察院掛職的檢察官,此文是他在杭州市檢察院交流學(xué)習(xí)期間寫的心得體會,。面對采訪,作者承認文中所說的事情存在夸張,、失實,,但否認這是官方宣傳文章,。
是不是官方宣傳文章,這是一個解釋空間比較大的松散定義,。但無法否認的事實是,,作者本人是掛職的檢察官,發(fā)表平臺是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的官微,,無論怎么說,都擺脫不了“官方信息”的影子,。即使不是官方宣傳文章,,那也是官方文章。
自媒體時代,,自媒體人尚需對自己文字的事實性負責,何況一官微乎,!據(jù)作者親口承認,,“我今天了解到,出事時孩子并不是單獨在家,,好幾個大人都在,,可能只是一時疏忽,,才導(dǎo)致出現(xiàn)意外?!倍弧百潛P”的吳某,,并非杭州市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而是基層工作人員,。
比歪曲事實更可怕的是,作者內(nèi)心及所發(fā)平臺折射出的價值觀和道德觀,,令人不寒而栗,。為了工作置親情于不顧,甚至是至親的生命,,這樣的作為不僅絲毫不值得表揚,且有太多需要批判的地方,。倘若真如文章所說,,對這位父親追究監(jiān)護人的責任都來不及,哪里還能對一個加班者大加褒揚,?
所有拒絕人性和人倫的價值觀,,都不值得宣揚,。
當然,有這種認知還不是最嚴重的,,更嚴重的是養(yǎng)成了一種浮夸的宣傳思路,或者說是偏激的表達思維:為了宣揚某一種精神或品質(zhì),,故意抽離一個人的其他精神因素,。使得被宣揚者成為片面人,而不是一個有血肉的立體人,。
打個比方,,為了說一張白紙是如何白,就不允許在上面出現(xiàn)任何斑點,,即使有了也故意遮掉,。作者沒有事先調(diào)查,、核實清楚,,而是沿著自以為是的軌跡,,墜入了自己腦補的“完美奉獻”的“至上精神”,這種不自覺的思維,,才是最可怕的,。這是一種思維病態(tài)。
而即然自己“得病”了,,就要努力尋求醫(yī)治,,可別出來傳播“病毒”害人,。最后還是奉勸,,文章易刪,,扭曲的價值觀如何從大腦里刪除,才更關(guān)鍵,。
但愿類似的認知和價值觀以及宣傳套路,,早點消失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