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祁銘)榆林市市政管理所廣告科原副科長受賄20萬元后,,承諾違建廣告牌可以不拆,。最終違建廣告牌被拆除后,,行賄方當事人索要20萬元只要回5萬元,,便將此事公之于眾,。
廣告科副科長受賄20萬元
今年39歲的李舟,,原系榆林市市政管理所廣告科副科長。2016年7月22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榆林市榆陽區(qū)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2016年10月8日經榆陽區(qū)人民法院決定后被重新取保候審,。
2011年秋,榆林市博彩廣告有限公司在210國道過境線榆陽區(qū)牛家梁鄉(xiāng)謝家洼村附近私自設置了兩座高立柱廣告牌匾,。牌匾設立后,,榆林市市政管理所發(fā)現(xiàn)其架設的牌匾未履行相關手續(xù),屬于違建,,責令該公司限期辦理審批手續(xù),,逾期不辦者將直接拆除違建廣告牌。
榆林市博彩廣告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石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榆林市市政管理所廣告科副科長李舟,,石某向李舟表示,,只要榆林市市政管理所不拆除高立柱廣告牌并幫他拿到該廣告牌的審批手續(xù),他愿出20萬元感謝費,。之后,,石某給李舟送去20萬元。
李舟收下錢后留下5萬元供自己花銷,,將剩余的15萬元給了時任榆林市市政管理所所長的李某某(2012年10月因病去世),,用于辦理石某的高立柱廣告牌審批手續(xù)。雖然當時未拆除石某違建的高立柱廣告牌,,但沒過多久,,石某的廣告牌還是被拆除了。2014年,,石某多次找到李舟催要之前送出的20萬元,。李舟怕石某舉報自己收受他人財物,遂將5萬元現(xiàn)金退還給了石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