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9時30分許,,國內首起12歲以下兒童騎行共享單車死亡索賠案在上海靜安區(qū)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正式開庭審理,此案案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由靜安法院副院長丁德宏擔任合議庭審判長,。
法官在開庭前說明,,由于在之前的證據(jù)交換中,,汽車租賃公司表示愿意承擔原告對司機王某的所有訴訟請求,,因此原告撤回對司機王某的訴訟請求。截至澎湃新聞發(fā)稿時,,該案正在審理之中,。
據(jù)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7年3月26日下午,,11歲的高童(化名)與其他三個小伙伴,,分別將已鎖上但密碼未打亂的ofo共享單車成功開鎖,并騎行上路,。當日13時37分許,,四人騎行至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時,,高童與司機王某駕駛的號牌為滬D57982大型客車相撞,致使高童倒地并從該大型客車前側進入車底遭受擠壓,、碾軋,,后經醫(y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2017年7月,,高童的父母將ofo小黃車公司連同肇事方,、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索賠866萬余元,。
在正式開庭一周前的庭前證據(jù)交換期間,,原告表示,ofo小黃車公司對投放于公共開放場所的ofo共享單車疏于看管,,且該車輛上安裝的機械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故請求法院判令ofo小黃車公司立即收回所有ofo機械密碼鎖具單車,,并更換為更為安全的智能鎖具,;判令ofo小黃車公司向原告賠償死亡賠償金616432元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700萬元。同時,,請求判令司機王某,、肇事客車租賃公司、保險公司向原告賠償死亡賠償金493145.6元以及精神賠償金50萬元,。
對此,,ofo小黃車公司曾當場對原告的遭遇表示慰問,,稱公司對原告之子發(fā)生的交通意外事故感到遺憾和痛心,,但拒絕接受原告針對其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
由于該案進入訴訟程序后,“天價”索賠金額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9月15日的庭審現(xiàn)場,,大批媒體記者參與了該案的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