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車子修了8天沒修好,,車費已經(jīng)累計1300多塊錢了,。難道車子修一兩個月,,車費也要累計一兩個月,?”昨天,大學生小李焦急地告訴武漢晚報記者,,10日晚上,,他在某共享汽車平臺租用的汽車發(fā)生事故,車子拖到修理廠至今沒修好,,租車費卻一直照收,。
小李告訴記者,10日中午,,他從光谷附近租用了一輛共享汽車,,晚上11點左右,他駕車行駛到一處施工道路路段,,撞上水泥花壇,,車輛當場熄火?!巴ㄟ^呼叫救援,,把車子拖到了修理廠,花了150元,。后來,,客服說必須要到指定的修理廠,又拖了一次,,花了150塊,。”小李說,,當天租車的計費大概是160元,。
小李在與客服電話溝通中提出,希望將車費計費停掉,,客服人員表示會有專人聯(lián)系他,。小李沒有等到電話,“到今天為止,,車還沒修好,,計費還在持續(xù),已經(jīng)累計1300多塊錢了,。加上兩次拖車費,,這次實際租車11小時,花費超過1600元,?!毙±羁鄲赖卣f。
昨天,,記者聯(lián)系該共享汽車平臺客服人員,,工作人員說:“我們會聯(lián)系當事人,將計費停止在事故發(fā)生時,。其他情況不清楚,,我記錄之后會轉(zhuǎn)交專人,由他與您聯(lián)系,?!?/p>
記者下載該APP注冊時,在電子協(xié)議中看到,,關于事故處理時的拖車費用,,規(guī)定為“由于車輛本身故障引起的救援費用由該公司承擔,非車輛本身故障導致無法正常行駛的(包含且不限于人為操作失誤,、保險事故等),,救援費用由客戶承擔(保險公司承擔除外)”;關于事故車輛維修費用,規(guī)定為“因客戶租賃過程中發(fā)生事故(車輛自身故障除外),,車輛維修周期超過3天,,停運天數(shù)按車輛實際維修天數(shù)計算,按200元/天計算”,。
另外,,記者在協(xié)議里看到,該平臺提供的車輛都購買了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伍萬元),客戶下單時如果選擇不計免賠服務,,在保險理賠范圍內(nèi),,不需要承擔1500元以下的修理費用,修理費用超過1500元如何處理,,則沒有明確規(guī)定,。無論客戶是否選擇不計免賠,修車時間超過3天的,,都需要承擔200元/天的停運費,,但是修理時間上限是多久,停運費收取上限是多少,,也無明確規(guī)定,。
昨天下午,該平臺劉姓工作人員聯(lián)系記者稱:“車輛維修期間,,原本按照200元一天收取費用,,武漢分公司為了替客戶節(jié)省費用,沒有按此標準收取,,而是以租車計費方式收取,。按照租車計費算,每天算下來的費用是140多元,。事故之后將車輛拖到一個修理廠,,缺少配件,就又換了一家修理廠,。結(jié)果這個修理廠又缺少配件,,卻沒有及時跟公司和客戶反饋,造成維修周期變長,。在租賃協(xié)議里,,確實沒有對維修周期上限約定,一般正常情況3天左右就好了,。我們會聯(lián)系客戶,,對費用進行一定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