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委原常委,、南安市委原書記駱國清被法院裁定不予減刑的消息引發(fā)社會熱議,。因受賄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沒收財產200萬元的駱國清,在身負200萬元財產刑的情況下,月均消費人民幣394.29元,,存在超標準消費問題,。法院認為駱國清未能積極履行財產刑的刑罰,未能消除犯罪行為所產生的社會影響,。
像駱國清這樣申請減刑被駁回的職務犯還有一些,,他們都是昔日大權在握的官員,如今因“貪”字淪為階下囚徒,。
高墻內,,他們剃了光頭,脫了西裝,,稱呼變了,,工作變了,愛好也變了,。面對繁重的體力勞動,,他們會心生排斥,托家人找關系期望“特殊照顧”,;雖身陷囹圄,,但仍好面子,嫌在外人面前戴手銬丟人不肯監(jiān)外就醫(yī),;入獄多年仍無法面對自己的罪行,,不停申訴;在位時手機響個不停,,落馬后卻鮮有下屬探望,,一些獄內貪官感慨還是親情最寶貴,;身份轉變產生的心理落差會讓有些人產生很強烈的失落感,,他們常常陷入無助、孤獨,、痛苦的焦慮情緒中,,甚至有輕生念頭……
但電網以內,他們再無特權,。
認真改造:每天加工4000燈泡申請自己掏錢喝紅酒被拒
2013年7月,,廣東茂名原書記羅蔭國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2014年,,他出現(xiàn)在央視《新聞調查》欄目播出的“高墻里的官員們”中。
安徽省紀委網站近日發(fā)布《聰明反被聰明誤 身陷囹圄悔當初——天長市電影發(fā)行放映公司原經理邱越飛懺悔錄》一文,。邱越飛涉受賄犯罪,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