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wǎng)-南國今報柳州訊(記者劉山)12月22日上午9時20分許,,柳州市八一路一家米粉店男食客與老板娘起糾紛,。雙方一言不合就開打,,110民警趕來才把男子和老板娘勸開。
米粉店老板娘稱,,該男子來米粉店后點了一碗5元錢的素粉,,米粉打好后男子卻爆粗口抱怨粉店米粉價格貴,她回應了一兩句,,該男子當即沖過來朝她面部猛摑,。老板娘說,米粉店是明碼標價,,不存在價格貴的問題,看到男子態(tài)度不好,,便回應了一句“窮鬼吃不起”,沒料到一下惹惱了男子,。
有目擊者看到,男子掌摑老板娘后轉(zhuǎn)身離開,,老板娘當即追出粉店,。隨后兩人繼續(xù)發(fā)生沖突,男子將老板娘摑倒在地,,米粉店老板急忙從店里跑出來勸阻,。米粉店老板娘被打后撥打110報警,柳北巡警大隊警務中隊出警,,對雙方糾紛原因進行調(diào)查。
其間,,兩人仍不斷爭吵,,民警數(shù)次攔住兩人,。爭吵過程中,男子幾次怒向老板娘稱自己并非沒有錢吃粉,,卻被老板娘罵“窮鬼”很氣憤,。老板娘則稱被該男子朝臉部猛摑了10多下,之后感到頭暈無力,。記者看到她的右臉充血發(fā)紅,,右眼球也布滿血絲。
男食客掌摑老板娘
柳州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對此事進行了后續(xù)調(diào)查和處理,。值班民警李警官介紹,當事雙方后達成和解,,互不追究責任,。
相關閱讀:
【一言不合就開打員工頂了幾句嘴就遭老板掌摑】
來自沙坪壩公安分局消息:近日,沙區(qū)一餐館老板和員工一言不合就開打,,員工被扇巴掌后委屈報警。
7月9日9時10分許,,有市民報警,,稱被老板打了。民警聯(lián)系報警人李某并立即趕到現(xiàn)場,。
經(jīng)了解,,李某在張某的餐館做墩子,因為想到其他地方發(fā)展,,于6月中旬提出辭職,,張某稱還未招聘到合適的墩子來接替李某的工作,,便讓李某再工作一段時間,。后因李某家人生病住院,急需回家照顧家人,,而張某遲遲不批準辭職和結算工資,,雙方溝通多次未果。
民警供圖
7月9日9時許,,李某在餐館里切菜時,發(fā)現(xiàn)備用的蔬菜沒有了,,便讓老板張某去市場購買,,張某稱供貨商會自己送貨上門,李某稱要在很急用,,頂了老板張某幾句,,張某因為近期生意不好,加之李某一直要求辭職,,而且還未招到合適的人,,心里壓力很大,突然情緒失控,,罵了李某幾句,,李某也不甘示弱,張某見李某不聽自己管教,,扇了李某幾耳光,。李某覺得受了委屈,便報警求助,。
民警了解情況后,,對老板張某的過激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和法制宣傳,張某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在民警的耐心調(diào)解下,,李某表示將工作到7月12日新的工作人員來接替其工作,,張某承諾屆時將為李某辦理好辭職手續(xù),并結清所有工資,,并就自己的沖動行為向李某道歉,,雙方達成和解。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群眾,,夏季高溫,人們情緒波動較大,,容易煩躁不安,,遇事應冷靜理智處理,加強溝通,,不能采取打人等過激行為,。
【男子被老板扇巴掌激怒暗中埋伏狂捅其28刀(圖)】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香港藥房一名年輕職員工作中犯錯,,被老板摑一巴掌后一直懷恨在心,。他辭職后帶刀埋伏老板寓所樓下,即使曾被逮捕仍卷土重來,,終趁老板回家從后施襲狂插28刀,,令對方重傷,頭部有15處傷口,。青年15日承認企圖謀殺,,還押候判。
藥房東主案發(fā)時被襲擊重傷,身有28處傷口,,包括頭部有15處刀傷,,要接受手術及輸血5包搶救,幸留醫(yī)一周后可出院,。(香港《明報》數(shù)據(jù)圖片)
三度懷刀埋伏老板梯間
無業(yè)被告周嘉楊(19歲)承認去年5月8日在上水石湖墟龍琛路一大廈梯間,,企圖謀殺居于該處的藥房東主范海廷(51歲)。暫委法官司徒冕引述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有高度暴力傾向,,行徑難以預測。法官直言“非常憂慮”被告的情,要求索閱最新報告,,讓控方確保負責醫(yī)生收到案情及被告警誡口供等文件,,以備參考,押后至下月6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中五畢業(yè),,沒有案底,2011年12月初入職事主于上水龍豐花園開設的藥房,,負責點貨,。去年1月中,被告因工作犯錯,,事主責罵并掌摑被告一下,,被告反問事主為何動手,事主回應“等你記住以后不再做錯”便繼續(xù)工作,。事主稱,,直至同月底被告辭職,彼此關系未見惡化,,但他認為被告不欲工作,,故未有挽留,。
一掌之仇令被告銘記于心,。去年2月28日早上,被告連續(xù)第三天戴口罩穿連帽外套,,徘徊事主寓所樓下,,遭警察拘捕,被告當時戴上手術手套,,衣袋藏有5吋長生果刀,。他后來被控游蕩,獲法庭批準保釋至去年5月中候訊,,但于5月初即保釋期間,,他繼續(xù)埋伏,曾與事主兩度在梯間擦身而過,,事主未認出被告,。
案發(fā)當晚9時許,被告乘事主收工回家上樓,,從后用生果刀插向事主后腦,。事主驚叫,極力反抗并逃跑,,被告尾隨“追殺”,,由樓梯口攻擊至街口,并在行人路騎著事主背部,繼續(xù)猛插,。一名路人及兩名休班警路過,,合力制服被告。事主被襲擊重傷,,身負28處傷口,,包括15處頭部刀傷,要接受手術及輸血5包,,幸留醫(yī)一周后康復出院,。
被告被捕及警誡下,坦言“3個月前他打我,,所以今日我用刀殺他”,,及后在錄像會面直言因工作問題被事主掌摑及叱喝,心感不快,。他未能原諒事主,,堅持做人原則須“以牙還牙”,“他打我,,無理由放過他”,;更要“加倍奉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