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買假證運營克隆出租一年掙五六千怕被查把車扔駕校)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張某原系某出租公司司機,,離職后竟克隆出租車,。1月24日,其因犯買賣國家機關(guān)證件罪,,被房山法院一審判處拘役五個月,,罰金人民幣6000元。
2015年11月,,張某非法購買一輛報廢北京現(xiàn)代牌小汽車套用出租車牌照,,又購買出租車營運證、服務監(jiān)督卡各一張貼于車內(nèi),,后開始從事非法出租營運,。2016年底,他將該車停放在房山區(qū)某駕校院內(nèi)未再從事運營,。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曹博遠
庭審時,,張某供述,2015年10月份左右在良鄉(xiāng)趴活時遇到一個以前認識的黑車司機,。后者用一輛假牌子的出租車在良鄉(xiāng)趴活,,后來以17500元的價格將車賣給了張某。當時沒有車牌照,,張某便找人做了一副假的,,之后又購買了假的出租車營運證和服務監(jiān)督卡。如此跑了一年左右出租,,掙了大概五六千塊錢,。
“2016年8月份,我看到電視報道說開克隆出租車逮到就拘留,,查得挺嚴,,我害怕就不敢干了,之后就將車停在附近的駕校再沒動過,。”如此,,他停止了營運,。
庭審中,被告人張某認罪,、悔罪,,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鑒于其有坦白情節(jié),案發(fā)前已停止使用偽造的證件,,依法對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