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宣判:莫煥晶犯放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一萬元。兩罪并罰,,判處死刑,,并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有權(quán)在十日內(nèi)通過本院或浙江省高院提出上訴,。
此外,,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莫煥晶在紹興,、上海等地從事保姆工作期間,,在三名雇主家均曾實施盜竊行為,均被雇主發(fā)現(xiàn),,退還財物后被辭退,。
2017年6月22日
杭州“藍色錢江”小區(qū)2幢1單元1802室發(fā)生火災,女主人朱小貞及其三個年幼的孩子在大火中喪生,。保姆莫煥晶逃生,,男主人林生斌當時不在家。當天,,警方調(diào)查明確火災為放火案,,莫煥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6月28日
經(jīng)杭州市,、區(qū)兩級公安機關(guān)縝密偵查,,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女,34歲,,廣東東莞人)涉嫌放火罪,、盜竊罪兩項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
2017年8月21日
杭州市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對莫煥晶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在被害人朱小貞家中從事保姆工作期間,,多次竊取朱小貞家中貴重物品典當,、抵押,或以買房為由向朱小貞借款,所得款項均被用于賭博并揮霍一空,。案發(fā)前一晚,,莫煥晶又用手機網(wǎng)上賭博,輸光6萬余元,。為繼續(xù)籌措賭資,,決意采取放火再滅火的方式博取朱小貞的感激,以便再次借錢,。6月22日5時許,,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制造火災,導致朱小貞和三名子女死亡,,并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鄰近房屋損失257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