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達銑的證詞顯示,,他是在分錢時給劉夢平10萬港幣買表,。公訴人提出,這筆錢是分贓而不是私人交往,,應(yīng)當(dāng)屬于受賄款,。
此外,1996年至1998年期間,,劉夢平伙同王斌,、付達銑,為港源水利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替珠海經(jīng)濟特區(qū)南油新華公司先后代開多筆信用證提供幫助,。為此,,劉夢平及王斌、付達銑先后四次收受珠海經(jīng)濟特區(qū)南油新華公司總經(jīng)理陳延德,、負責(zé)人盧永強給予的共計37.5萬港幣,、3.21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66.839萬元),其中劉夢平分得13.34萬港幣,、1.07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23.18萬元),。
對于37.5萬港幣的金額,劉夢平在庭審中提出,,三人當(dāng)時總共收了27萬港幣,,其中5萬港幣是兩個人分,每人各得2.5萬港幣,,22萬港幣三個人分,,每人各得7.34萬,前后總共收受9.84萬港幣,。3.21萬美金是付達銑把錢拿回來后,,三人一起分的,金額上劉夢平?jīng)]有異議,。
盧永強已在此前因溺水身亡,,陳延德在供詞中稱不清楚具體金額,,以劉夢平的供述為準(zhǔn)。而公訴人在庭審中指出,,王斌和付達銑的親筆證詞證言顯示,,除了27萬港幣外,陳延德曾將5萬港幣和5.5萬港幣交給了劉夢平,。
主動退還大部分贓款 在雙規(guī)期間因害怕竟脫逃了
案發(fā)前后,,劉夢平將所得大部分贓款退還港源水利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國水力電力對外公司及中共中央企業(yè)紀(jì)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翱偣餐肆苏酆先嗣駧?26萬。按照當(dāng)時的匯率,,全部退還(金額)還多了將近5萬”,,劉夢平在庭審上說。對此,,公訴人認定的退贓金額是折合人民幣217.286萬元
雖然主動退還了大部分贓款,,2000年5月27日,劉夢平竟在中共中央企業(yè)紀(jì)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對她“雙規(guī)”審查期間脫逃了,。同年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商請公安部對劉夢平進行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