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說大家關于男權女權的定義是否準確,以及由此事來討論“男女平等”是否上綱上線,,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確實略顯輕松,。紅衣女子享受的服務應該遠遠不止十元車費了,這種附帶發(fā)泄,、醒酒和曝光度的乘車體驗只收十元,,實在“良心”到有些心寒,。
當今社會,男性家暴與女性“作妖”的現象和諧共存著,,或許是受多了男權社會的壓迫,,接受了先進“女權主義”的想法,一些女權衛(wèi)道士高舉“女權,、自由”的大旗橫行,,“男怕女”的反潮流大潮愈漸成風。這種社會背景下,,男性若是不時刻大度禮讓女性似乎就會被貼上“不男人”,、“沒教養(yǎng)”的標簽,而這些“中華田園女權”主義者女性則心安理得的享受這份別人謙讓來的便利,。
女權主義該是女性享有更多權利與獨立,,同樣的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而非只是一味索取性別便利與優(yōu)勢,,若僅以體力懸殊,、生理差別為借口,以先表明弱勢為前提,,要求更多的女性便利,,難道不是另一個極端的“女權淪喪”嗎?
當然道理之外也有人情,,槽姐這種非極端女權俗人還是對這位“不與喝醉女人計較”的司機大哥表示非常贊賞的~
雖廣大吃瓜群眾對于此事的處理結果頗為不滿,,但作為沒有造成一定損害基礎上的民事糾紛,處理結果主要以雙方當事人的共識為準,,和諧社會好,,還是希望每個人都能做一個寬厚善良的不沾鍋俠~
無獨有偶,2015年11月,,福建一位醉酒女子則引發(fā)了較為嚴重的事件,,女子張某酒后誤將男子林某認成自己的“老公”,見“老公”挽著一名女子,,以為“老公”出軌的她當即叫來朋友沖上去一通毆打后,,才看清只是一名無辜路人。,。,。
真是人在街上走,鍋從天上來,。
在此槽姐要由衷的提醒廣大女性同胞和男性受眾:小酌怡情,,豪飲勿傷他人身啊,!
所以說,,一時酗酒雖能讓人短暫開心的,,但卻可能留下終身羞愧的回憶,比如下面這些戲精喝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