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徽落馬女干部張玉玲懺悔錄曝光:潛逃外地打散工維持生計
簡歷:張玉玲,女,,漢族,,1972年6月出生,大學學歷,,安徽蕭縣人,。2003年9月入黨,,1992年7月至2000年3月任蕭縣彩色水泥廠化驗室主任,2000年3月任蕭縣建筑市場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008年6月至2011年8月任蕭縣建設局城建監(jiān)察隊副隊長,,2011年8月至2014年9月任蕭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城鄉(xiāng)建設管理監(jiān)察大隊副大隊長。
處理結(jié)果:2014年9月3日,,蕭縣紀委將張玉玲一案,,移交蕭縣人民檢察院。2014年9月4日,,蕭縣人民檢察院對張玉玲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同日依法傳喚其到檢察機關接受訊問,張玉玲潛逃未到案,。2014年9月4日,,張玉玲受到開除公職處分。2018年4月11日,,張玉玲投案,,但不能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蕭縣紀委監(jiān)委于4月13日決定對張玉玲采取留置措施,。4月19日,,張玉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一錯再錯,迷途不知返
我自2008年至2014年任副隊長以來,,由于黨性不強,,犯了糊涂主義,利用職權(quán)便利,,先后收取了一些小建筑商和建房戶的財物16萬余元,。因害怕受到懲罰,我逃到外地,。投案后,,我沒有把犯罪事實全部供述。
認識錯誤,,為時已晚
在組織和領導的耐心疏導和教育下,,我深刻認識到,由于我的理想信念不堅定,,三觀發(fā)生改變,,沒能抵擋住金錢的誘惑,利用職權(quán)之便,,為他人提供方便,,造成了蕭縣建筑市場混亂,,同時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對全縣的拆違工作造成了嚴重的阻礙,。
想想從前,,恨當初
我是一名農(nóng)村來的孩子,兄弟姐妹8個,,多病的父親常年奔波在外掙錢養(yǎng)家糊口,,母親沒日沒夜地把我們兄弟姐妹8個拉扯大,雖然條件艱苦,,但還是供我們讀書,。記得小時候,煤油燈下,,我們兄妹幾個趴在一張桌子上學習,,母親在旁邊為我們縫衣做鞋,父親回來給我們驅(qū)蚊納涼,,還要起早貪黑地田間勞作,,含辛茹苦把我培養(yǎng)成一名大學生,本指望能衣錦還鄉(xiāng),,榮歸故里,,為父母臉上爭光,哪想女兒如此不爭氣,,在金錢的誘惑下沒能把持住,,犯下了嚴重的錯誤。
法網(wǎng)難逃,,罪難贖
案發(fā)后,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幾年來,,我一個人在外顛沛流離,輾轉(zhuǎn)各地,,靠著打散工養(yǎng)活自己,,整天東躲西藏,惶恐不安,,不敢打電話,,不敢見家人。思念親人,,思念家鄉(xiāng),,更加思念我那沒結(jié)婚的兒子,每天晚上想到親人和孩子,,整宿整夜睡不著覺,,淚水伴著我熬過一天又一天,,真真正正體會到寢食難安的滋味,內(nèi)心受到煎熬,,過著非正常的生活,,惶惶不可終日,完全打亂了以往的正常生活規(guī)律,,身體一天不如一天,,頭疼病越來越重,整日以淚洗面,。特別是每逢佳節(jié),,看到人家團聚,更加思念老母和孩子,,不能和家人聯(lián)系,,不能面見任何親人,母親堂前不能盡孝,,丈夫身邊不能盡職,,孩子成長學習不能盡心,而且由于我的過錯,,對家庭和親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對母親,,我不是一個孝順懂事的女兒;對丈夫,,我不是一個合格的妻子,;對孩子,我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我愧對生我養(yǎng)我的父母,,愧對兄弟姐妹的關心照顧,愧對孩子沒有樹立良好的形象,,我真是悔之又悔,!
認罪伏法,是唯一出路
黨和組織培養(yǎng)教育我,,給了我一個優(yōu)越的工作和生活環(huán)境,,我不但不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和待遇,反而被利益蒙蔽了雙眼,,看不清清形勢,,沒能積極響應黨的廉政號召,沒能恪盡職守,,沒能遵紀守法,,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觸犯了黨紀國法,,自己由一名優(yōu)秀的黨員干部墮落成一名腐敗分子,,辜負了黨和人民對我的培養(yǎng),,辜負了組織和家人對我的信任,現(xiàn)在我已徹底醒悟,,決心痛改前非,,認罪伏法,積極配合組織調(diào)查,,積極退還贓款,,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請求組織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乞求組織對我原諒,,也懇請組織給我一個寬大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