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報道,,今日上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金哲紅(曾用名金哲宏)故意殺人一案,,宣告原審被告人金哲紅無罪,。圖為金哲宏家屬和辯護(hù)律師在法院門口。來源:人民法院報,、封面新聞
從案發(fā)到2000年的5年中,,該案經(jīng)歷了3次一審,2次發(fā)回重審,,金哲宏4次被判處死緩,。但他并不認(rèn)罪,入獄后一直申訴喊冤,。
2018年3月26日,,吉林高院決定對該案再審,10月24日,,再審開庭,,經(jīng)過將近四個小時的法庭審理,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審判長稱,,金哲宏可申請國家賠償,。
入獄23年后,,50歲的金哲宏終于獲得了清白之身。
金哲宏案歷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