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案件經(jīng)過一審,、二審,最終二審判決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
張玉璽的辯護律師徐昕介紹:“這個案件是92年案發(fā),97年判了張玉璽故意傷害致死罪成立,,判11年,,隨后就發(fā)回重審,但是重審至今二十多年,,今天是首次開庭,。我之所以介入這個案件,也是因為這是‘疑罪從掛’時間最長的案件,?!?/p>
根據(jù)此前《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nèi)宣判,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取保候?qū)徸铋L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由此對照這27年的時間,,徐昕認為案件多處涉嫌程序違法,。
他說:“這個違法就是嚴重超過審限,1997年發(fā)回重審,,到后來一直沒有再開庭,。我們催他,,他才開庭。第二個嚴重的程序違法就是超期羈押,,因為張玉璽是被羈押了7年時間,。”
張玉璽告訴記者,,發(fā)回重審的二十多年來,,他幾乎年年都去找相關部門,但是遭到了互相推諉,,自己像個皮球被踢來踢去,。
對于今后的打算,張玉璽說已在申請國家賠償,,具體還要和辯護律師進行溝通,。徐昕表示:“他從1992年被抓,關在看守所,,一直到2001年才放出來,,羈押了9年時間。既然宣告無罪了,,那就該要賠償?shù)?。準備春?jié)之后再具體根據(jù)賠償項目給他寫一個國家賠償申請書,數(shù)額大概和我們原來計算的差不多,,應該一百萬左右,。”
和張玉璽一樣,,徐昕對當庭宣判無罪的結果也十分滿意,,談到國家賠償,他認為比錢更重要的是一個人九年的自由時光,。
徐昕說“這27年,,他整個家庭處于一個懸而未決的狀態(tài),本來應該及時開庭的案件拖到二十多年之后才開庭,。所以這個案子不僅僅死者是受害者,,張玉璽一家也是受害者,因為2001年的生效判決就確定了不是他干的,,是另有真兇,,所以我也感謝法院的判決,給了他清白,?!?/p>
對于事情的后續(xù),中國之聲將持續(xù)關注。
最新進展是,,昨天(29日)晚上,,夏邑法院官方網(wǎng)站發(fā)布了張玉璽案情況說明。法院表示,,該案被長期擱置,,作為審判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將深刻汲取教訓,,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相關責任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