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就是說,,人體傷害認定以及相應的“入刑”標準上,,現(xiàn)行法規(guī)實際上都存在某種“門檻偏高”的問題,,不僅“輕傷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入罪”標準偏高,,而且“輕傷”的認定標準本身,,同樣也有偏高之嫌,。
有鑒于此,,要想充分嚴懲各種故意傷害違法行為,儆效尤,,有效減少類似“女孩深夜遭暴打”之類暴戾事件的發(fā)生,,除了對個案的關注,恐怕也要考慮在立法層面進一步健全完善針對故意傷害罪的制度設計,,改變其“入罪門檻偏高”狀況,,如或者將“輕微傷”也納入犯罪范疇,或者降低“輕傷”的認定標準,。正所謂,,法律是治國之重器,善治之前提,。
原標題:《拿什么嚴懲行兇暴徒》
原標題:“女子深夜遭毆打”疑事發(fā)大連,,警方稱曾接到類似警情新京報訊(記者吳榮奎趙志遠靳晴倪兆中)女子深夜在街頭遭男子暴力踢打的視頻引發(fā)關注,。
從大連市公安局華東路派出所處了解到,曾接到22日凌晨蒼山路一名女子被打的警情,。大連市公安局負責宣傳的民警回復新京報記者稱,,正在核實是否為同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