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網(wǎng)友以多種方式參與此案,,是警民協(xié)作破案的又一范例,。例如,多地網(wǎng)友為警方排查提供了不少線索,,還有網(wǎng)友到當?shù)匾伤坡范稳パ膊楦屓藲J佩,。另外,公安部,、人民日報等齊聲喊“揪出此人”,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破案氛圍,。
也就是說,,從警方到網(wǎng)友再到輿論,共同合奏了一曲“正氣歌”,,這不僅對該案行兇者是有力震懾,,可促其自首,對其他有暴力犯罪傾向的人也是一種震懾,,因為再發(fā)生類似案件有可能再上演“全網(wǎng)尋兇”,,行兇者很難逃脫法律制裁。
對“故意傷害罪”亟須調整入罪門檻
張貴峰
隨著“女孩深夜遭暴力傷害”視頻的廣泛傳播,,其中令人發(fā)指的瘋狂施暴畫面激起了整個社會的強烈公憤,。進一步細讀警方公布的受害者傷情信息——“臉部軟組織挫傷,經治療目前已出院”,對于該事件的事后會讓人產生某種不安,。因為如果“臉部軟組織挫傷”傷情屬實,,那么按照現(xiàn)行法律,施暴男子恐怕很難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責,。
眾所周知,,依據(jù)刑法,“故意傷害罪”的基本入罪門檻實際上是,,受害者至少必須達到“輕傷”的受傷程度,;而“臉部軟組織挫傷”,按照《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僅屬于“輕微傷”,,尚構不成“輕傷”。這也就是說,,盡管在上述暴力事件中,,暴徒的施暴畫面極其兇殘、猖狂,,仍很可能達不到“故意傷害罪”的入罪門檻,。
當然,即便不夠故意傷害罪入罪門檻,,鑒于視頻畫面中施暴男子還存在“欲脫女子短裙,、扯開胸部衣服”等行為,施暴者仍可以通過其他罪名被追究刑責,,如“強制猥褻罪”,、“尋釁滋事罪”。
但盡管如此,,這一以暴力傷害為顯著特征的違法行為,,卻可能僅因受害者達不到“輕傷”標準,而無法“名正言順”地按故意傷害罪追究刑責,。事實上,,按照現(xiàn)行《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許多在普通民眾看來十分嚴重惡劣的人體傷害,,實際上都可能不算“輕傷”,,如以“面部”傷害為例,除了“臉部軟組織挫傷”,,“眶內壁骨折,、鼻骨骨折、上頜骨額突骨折”等,,同樣也都屬于“輕微傷”,,構不成“故意傷害罪”,。
原標題:“女子深夜遭毆打”疑事發(fā)大連,,警方稱曾接到類似警情新京報訊(記者吳榮奎趙志遠靳晴倪兆中)女子深夜在街頭遭男子暴力踢打的視頻引發(fā)關注。
從大連市公安局華東路派出所處了解到,,曾接到22日凌晨蒼山路一名女子被打的警情,。大連市公安局負責宣傳的民警回復新京報記者稱,正在核實是否為同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