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被駁回后或將繼續(xù)上訴
不過,美圖并未放棄,,隨后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起上訴。今年4月25日,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一審駁回美圖的請求。
美圖認為,,訴爭商標“meitu”與引證商標“MEIZU”在含義、呼叫及整體視覺效果方面差異顯著,,不構成近似商標,,依法應當予以核準注冊。美圖在國內市場競爭中具有較高知名度,,申請商標“meitu”經(jīng)過美圖長期大量使用已經(jīng)具有較大影響力,,消費者已能夠將原告與訴爭商標一一對應,不會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
對此,,法院認為,美圖提交在案的證據(jù)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在指定使用服務上經(jīng)使用獲得了足以與引證商標相區(qū)分的顯著特征,,故美圖據(jù)此提出訴爭商標應予核準注冊的主張不予支持,。
此外,美圖還指出,,訴爭商標“meitu”與引證商標“MEIZU”在其他多類別商品上,,有眾多含有“meitu”和“MEIZU”的相關商標已經(jīng)被核準注冊,且兩商標均能共存于市場中,,根據(jù)審查一致的原則,,應核準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
對此,,法院認為,,商標授權審查因個案事實情況不同可能結論各異,美圖公司關于其他商標的獲準注冊情況并非本案訴爭商標獲準注冊的當然依據(jù),。原告的相關主張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jù)不予支持,。
那么,美圖是否會為了商標繼續(xù)上訴?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chǎn)權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美圖上訴的可能性很大,但能否勝訴不好判斷,。不過,,個人認為‘meitu’與‘MEIZU’不構成近似,讀音和字母雖然比較接近,,但兩者的含義明顯不同,,且‘meitu’商標也已經(jīng)過長期大量使用,具有較大影響力,,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可能性比較低,。”
趙占領還向記者強調,“美圖的主要業(yè)務包括社交,,屬于第45類服務核心類別,。如果美圖未能成功注冊商標,繼續(xù)使用會存在侵權風險,。未來不僅可能會被魅族起訴商標侵權,,也難以禁止其他企業(yè)或個人在該類別的服務上使用‘meitu’,難以保護自身權益,?!?/p>
王老吉商標糾紛案 原標題:再度逆轉!“王老吉”商標侵權糾紛案將發(fā)回重審 自2011年起,,加多寶涼茶與廣藥集團之間就“王老吉”商標侵權的糾紛就未曾了斷,,雙方你爭我奪的局面曾多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