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男孩花費1150元,在手臂上文了一條巨大的蜈蚣,,父親為此將文身店訴至法院,。
如果未成年人自愿文身,文身店是否需要承擔責任?3月1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金山區(qū)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金山法院”)獲悉,,近日,該院于訴前化解了這樣一起未成年人文身服務合同糾紛,。
當事人的文身,。上海金山法院供圖
為彰顯個性,16歲男孩主動文身
上海金山法院介紹,,2023年10月19日,,16歲的小杜通過同學介紹,在金山區(qū)某鎮(zhèn)上的一家文身店,,花費1150元進行文身,。
為了彰顯個性,小杜選中了一個蜈蚣圖案,,幾個小時后,,長長的蜈蚣便在他的小臂和手背上安了家。但事后,,小杜覺得蜈蚣圖案似乎與效果圖相差甚遠,,開始后悔自己的沖動行為,要求店家退款,,卻未得到回應,。
回家后,小杜父母嚴厲教育了小杜,。文身已經(jīng)形成,,想要清洗需要通過激光等醫(yī)療方式進行去除,費用高昂且需多次清洗,,效果不佳,也難以完全復原,。
數(shù)萬元的清洗費用對小杜父母來說是一筆不菲的費用,,在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小杜向金山區(qū)消保委投訴,,金山區(qū)檢察院支持起訴,,后小杜的父親杜先生將文身店訴至上海金山法院。
原告認為,,小杜文身時系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購買并接受文身店提供的大面積文身服務的行為已經(jīng)超出了其年齡,、認知能力以及心智成熟狀況,,且事后其法定代理人未予以追認,被告應當退還文身費用1150元并賠償清洗文身費用2萬元。
被告辯稱,,小杜來店內(nèi)自稱19周歲且自愿文身,,自身經(jīng)營行為并無過錯,無需承擔責任,,并表示不愿賠償清洗文身費,。
多方攜手共治,當場履行事結(jié)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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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10:14:4011歲男孩遭訓斥后舉報父親私藏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