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涉嫌受賄、違法發(fā)放貸款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審理,。
據(jù)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3年間,,劉連舸在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銀行領導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及影響力,為關聯(lián)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約1.21億元,。
另查明,,2017年底至2020年初,,劉連舸在擔任上述職務時,明知部分企業(yè)不具備貸款條件,,仍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推動向其發(fā)放貸款共計人民幣約33.2億元,導致本金損失約1.9億元,。
檢察機關據(jù)此以受賄罪、違法發(fā)放貸款罪對劉連舸提起公訴,。庭審中,,檢方出示了相關證據(jù),劉連舸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劉連舸在最后陳述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jié)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作出判決。此次庭審吸引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共20余人旁聽。
2024年4月24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涉嫌受賄,、違法發(fā)放貸款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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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7:57:19中國銀行原董事長劉連舸受審中國銀行前董事長劉連舸涉嫌受賄與違法發(fā)放貸款案件于近日舉行了一審公開庭審。據(jù)財聯(lián)社4月24日報道,,劉連舸被控在任期間非法索取,、收受財物金額高達1.21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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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9:00:50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連舸案一審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