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次給前同事飲品中下藥獲刑
在第37個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之際,,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靜安區(qū)檢察院”)通報該院2021-2023年辦理毒品犯罪案件,、強化禁毒綜合治理工作情況。
6月24日,,澎湃新聞記者從靜安區(qū)檢察院獲悉,,2021年至2023年,該院共提起公訴毒品犯罪刑事案件19件27人,,均獲法院有罪判決,。其中,以冰毒,、海洛因,、大麻等為代表的常規(guī)毒品犯罪共10件16人,涉冰毒案件占比最高,,達8件13人,;在販賣、運輸毒品案件中,,從外地購買毒品至上海販賣的案件增多,。 男子3次給前同事飲品中下藥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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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安區(qū)檢察院經梳理發(fā)現(xiàn),,三年來毒品犯罪呈現(xiàn)的特點有:常規(guī)毒品交易有所抬頭,且呈現(xiàn)跨區(qū)域販運趨勢,;境外軟件成毒品交易新陣地,,毒品交易的陣地已從百度貼吧,、抖音、微信,、支付寶等國內軟件轉向了境外軟件,;非接觸式毒品交付手段成為主流,占比達63%,;國家管制的精神類藥品及麻醉藥品有濫用跡象,。
靜安區(qū)檢察院還發(fā)布了相關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欺騙他人吸毒案,。
該案中,被告人鄭某某(男)分別于2022年8月29日晚,、2022年10月13日晚,、2022年11月6日晚,先后三次利用與被害人,、前同事丁某某(男)相約單獨吃飯的機會,,在丁某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在丁某某的杯子里事先滴入“真話水”,,后倒入啤酒,、菊花茶等飲品,欺騙丁某某飲用,,致丁某某出現(xiàn)頭暈,、意識模糊、嘔吐等癥狀,,丁某某分別于2022年8月30日,、31日、2022年11月7日三次就醫(yī),。
2022年11月8日丁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經審查對被告人鄭某某立案偵查。經檢驗,,送檢丁某某的尿樣中檢出氯硝西泮,、7-氨基氯硝西泮和賽拉嗪成分。經鑒定,,送檢丁某某總長5cm的頭發(fā)中,,距根部0-1cm段頭發(fā)中檢出氯硝西泮、7-氨基氯硝西泮和賽拉嗪成分,。
2022年11月18日,,被告人鄭某某被抓獲歸案。到案后,,被告人鄭某某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
2023年6月25日,,靜安區(qū)人民法院以欺騙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該案是靜安區(qū)檢察院辦理的靜安區(qū)首例欺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鄭某某明知“真話水”屬于違禁藥,,可以作為“迷奸藥”使用,,而自非法渠道購入,并三次將其混入酒類,、茶飲中給他人服用,。因系熟人作案,被害人直至第三次被騙飲用該違禁藥出現(xiàn)不適癥狀,,才懷疑被投毒而報警,。公安機關在移送檢察機關審查時,只認定鄭某某最后一次的犯罪事實,,靜安區(qū)檢察院經審查,,要求公安機關恢復和提取鄭某某手機和電腦中相關訊息,并對被害人反映的其他可疑情況開展自行補充偵查,,發(fā)現(xiàn)鄭某某每次作案時均有使用電腦瀏覽器搜索“聽話水”,、“春藥”、“催情藥”等內容,,最終認定鄭某某實施了多次欺騙他人吸毒的行為,,經法院審理鄭某某犯罪情節(jié)嚴重而從重判處刑罰。
檢察官表示,,本案中值得關注的是國家管制的麻醉,、精神藥品被不法分子利用而實施犯罪的情況,除案件中的氯硝西泮,、塞拉嗪外,,還有其他麻精藥品被用于犯罪,在市場上被稱作“乖乖水”“失憶水”“聽話水”等,,其實質均是毒品,,非法使用、販賣均是違法行為,,嚴重的可構成犯罪,。男子3次給前同事飲品中下藥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