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大平臺為了刺激消費,紛紛調整售后服務政策,,將“僅退款”作為標準服務選項,。不過,這種做法是否意味著消費者可以隨意使用“僅退款”呢,?最近,,廣西賀州市鐘山縣人民法院公安人民法庭迅速調解了一樁由消費者網購后堅持“僅退款不退貨”引發(fā)的矛盾。
故事發(fā)生在今年4月27日,,消費者伍某通過某電商平臺在一店鋪購買了11.96元的衣物,。收到商品后,,伍某因不滿意提出僅退款請求,而店鋪建議按正常流程退貨退款,。伍某未接受此建議,,未經店家同意繼續(xù)申請僅退款。之后,,電商平臺基于其數據處理規(guī)則,,批準了僅退款。伍某收款后并未退回商品,,導致店鋪遭受損失,。雙方協商無果,店鋪老板胡某于6月12日向鐘山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伍某返還貨款并賠償因維權產生的800元費用,。
法院接案后,鑒于案值較小,,主審法官認為調解最為適宜,,隨即與伍某溝通,并向其闡明了交易中的誠信原則,。法官強調,,若商品不符預期,應與賣家協商解決,,不能單方面享受退款而不退貨,,這有悖于商業(yè)誠信,破壞了正常交易秩序,。經過法官的耐心勸導,,伍某認識到了自己的不當行為,主動與胡某溝通,,同意退還貨款及賠償費用,。雙方最終達成和解,胡某撤回了起訴,。
法官提醒公眾,,電商平臺設置“僅退款”是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但這并不意味著消費者可以跳過與商家的溝通直接操作,。通常,,“僅退款”適用于未收貨或拒收貨的情況,而非在收到退款后仍保留商品,。消費者應根據實際情況正確選擇退款方式,,未經商家同意的“僅退款不退貨”不僅是不誠信行為,還可能涉及非法占有,。網絡空間同樣受法律約束,,每一位網絡消費者都應遵守法律,,秉持誠信原則,共同維護一個公正,、誠信的網絡交易環(huán)境,,不應以違法手段謀取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