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計劃在上海購置一套學區(qū)房,為躲避高額稅費,,采納了中介建議,,采取離婚后再由男方與賣方李女士結婚的方式完成房產(chǎn)過戶,以此規(guī)避200余萬元稅款,。然而,,由于后續(xù)就房價和付款條件產(chǎn)生分歧,賣方李女士指責夫婦二人違約,,拒絕返還已收的20萬元定金,。
此糾紛最終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確認雙方購房合同無效,,要求李女士退還購房者支付的定金,。法院指出,合同中利用婚姻關系變動以逃避稅收的行為,,違背公序良俗,,屬于違法行為,且數(shù)額巨大,,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同時,買賣雙方意圖利用結婚離婚的手段變更房產(chǎn)所有權,,同樣違反社會道德規(guī)范,。因此,整個合同被認定無效,,連同其中的定金條款亦無效,。雖然如此,法院也認為購房者對于簽訂無效合同負有一定責任,,故未支持其關于利息的請求,。
法院借此案例警示公眾,利用婚姻登記制度謀取不當利益或逃避責任的行為,,如虛假婚姻以獲取拆遷補償,、逃避法律責任、騙貸,、繞過限購政策及戶籍限制等,,均嚴重違反社會秩序與道德,且伴隨極高法律風險,,可能引致違法后果,,乃至構成犯罪,。
小莉和小張想為孩子上學置換一套“學區(qū)房”,。3月,夫妻倆通過中介公司找到了賣家李女士,。經(jīng)過協(xié)商,,房屋成交價格定為3870萬元。
2024-08-29 17:17:03男子為買房少交200萬擬離婚和賣家結婚夫妻倆想在上海買一套“學區(qū)房”,,為逃避200萬稅款,,他們選擇在中介的安排下離婚,再由丈夫和賣家結婚,,完成房屋過戶,。
2024-08-29 10:01:10男子為買房少交200萬擬和賣家結婚在一個普通的日子里,山西呂梁高家小兒子的婚禮吸引了眾人的目光,,但這并不是因為新婚夫婦本身,,而是由于新郎的十一位姐姐成為了全場的焦點
2024-07-04 14:23:14僅4成男性為結婚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