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60萬兒子死亡賠償款轉給弟弟
在柳州市魚峰區(qū),一起圍繞兒子事故賠償款的糾紛引起了關注,。柳曉與前夫李家雄離婚后,,他們的兒子李聰遭遇車禍不幸離世。法院判定保險公司賠付60萬元,,作為李聰事故損失的補償,,這筆款項應由柳曉和李家雄共同獲得,。然而,李家雄在收到賠款的第二天,,便將全部金額無償轉給了他的弟弟李家榮,,導致柳曉未能得到任何賠償。為維護自身權益,,柳曉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李家雄的無償轉讓行為,并請求李家榮返還她應得的20萬元賠償款及相應利息,。李家雄和李家榮則聲稱,,這60萬元是基于借貸關系的正常轉賬,且李家榮隨后已現(xiàn)金歸還,,李家雄還出示了收條作為證據(jù),。
法院經(jīng)過細致審理,發(fā)現(xiàn)缺乏足夠證據(jù)證明李家雄與李家榮之間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法院認定,,李家雄的轉款行為屬于無償處分財產(chǎn),直接影響了柳曉債權的實現(xiàn),。根據(jù)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支持了柳曉的請求,判決撤銷了李家雄向李家榮轉賬中涉及柳曉份額的20萬元,,并要求李家榮直接將此款項交至法院代管賬戶,,以便轉交給柳曉。
李家榮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但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這一系列法律行動不僅揭示了復雜家庭關系中可能隱藏的財產(chǎn)權益爭奪,,也體現(xiàn)了司法在保護正當權益,、防范資產(chǎn)非法轉移中的作用,。通過法院的裁決,確保了賠償款項能夠公平合理地分配給權利人,,防止了賠償款項被不當處置,,維護了法律的公正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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