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霞遭遇的侵犯遠不止于此。李冬說,,在2023年4月,、6月、7月份,,還有同校的學生對其女兒進行了強奸,。
據(jù)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共6名被告人是在校學生,,作案時均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6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與此同時,,還有3名罪犯作案時才13歲。
一審法院新化法院認為,,根據(jù)6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秉著對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及對未成年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進行雙向保護的政策......且考慮到六被告人均有悔罪表現(xiàn),沒有犯罪危險,,依法對6被告人宣告緩刑,。
綜上,2024年5月20日,,新化法院作出一審判決,,6名被告人均犯強奸罪,其中判處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個月;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
新化縣一酒店門口循環(huán)播放警示標語。受訪者提供圖
縣四部門聯(lián)合嚴懲侵害未成年人行為
李曉霞是家中長女,,一直在父母身邊長大,,家里還有一個妹妹、弟弟,。
李冬坦言,,他在新化縣做一些小生意,平常比較忙,,孩子們主要是妻子吳敏照顧,。但因家庭矛盾,他和吳敏在2022年10月分居了,。此后,,三個孩子才由他照顧生活、學習,。
案發(fā)至今,,李冬始終想不明白女兒為何會變成這樣,。李冬說,此前并未發(fā)現(xiàn)有異常行為,。在上初中之前,,李曉霞成績比較好,還擔任過班干部,。
案件判決書透露了李曉霞的一絲心里想法,。李曉霞在陳述證明時提到,她在學校讀初一,,在校初二學生羅某某等人邀請她出去玩時,,她答應見面交往,并錯誤地認為男女之間交往有性的需求,。另外,,她的內(nèi)心也希望結(jié)交一些高年級的學生獲得保護。
李曉霞(化名)離家出走了。她本應和同齡人一樣坐在教室里讀書,,但一年前的暑假,,父親李冬(化名)發(fā)現(xiàn)她被迫賣淫、被人強奸,。當時,,李曉霞才13歲
2024-11-02 10:49:0413歲女孩遭強迫賣淫女孩遭14人性侵3人為公職人員據(jù)澎湃新聞報道,本來應和同齡人一樣,,坐在教室里讀書,,但一年前的暑假,當時13歲的李曉霞竟被迫賣淫,、被人強奸,。
2024-11-04 10:32:58女孩遭14人性侵3人為公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