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案重審二審死刑,!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進行重審二審開庭審理,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距離上次一審判決不到2個月,體現(xiàn)了國家對于重大惡性犯罪,,依法快審,、快判,,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此前,,余華英就被判處死刑,,但二審時發(fā)現(xiàn)漏罪,部分事實不清,,按照法律規(guī)定,,應(yīng)當重新審理。經(jīng)過重審,,余華英原拐賣兒童數(shù)量由11名重新認定為17人,。
10月25日,余華英重審一審宣判:死刑,。中國藍熱評也曾就此判決發(fā)表評論《藍媒熱評丨余華英死刑被強制改變的人生無法原諒》,。
余華英第一次被判死刑時,群眾已然感受到了司法的正義,,有人不解,,既然拐賣11名兒童是死刑,后來增加到17人,,“舉輕以明重”那也肯定死刑,,對于此等罪大惡極的人販子,沒必要浪費司法資源,。非也,,從結(jié)果來看,似乎重審“多此一舉”,,但如果快速處理掉前11個被拐賣孩子的案件,,新增加的6名被害人就無法主張正義了,尤其余華英被執(zhí)行死刑后,,就沒有了被告,,剩下的6個孩子可能永遠找不到被拐賣的責任承擔者。
重審,,并非浪費司法資源,,相反則是傳遞了司法程序的重要價值作用——實現(xiàn)正義,對于刑事案件而言,,公正永遠是第一位的,,哪怕正義需要時間。新增的6名孩子,,并非冰冷的數(shù)字,,這背后是多個家庭長年累月的苦難,也是他們希望能得到公道的希望,,其背后是司法對每一個具體的“人”的負責,,彰顯了司法溫度,。
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但同時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同理,,法律也不會放棄為任何一個被害人追求公平正義。不可否認,,這確實是一個非常罕見的案件,,一下子發(fā)現(xiàn)這么多的漏罪,有公眾可能會質(zhì)疑,,這么多的漏罪是不是代表偵查機關(guān)辦案不嚴謹,?并非如此,《刑事訴訟法》中有個特殊情況——“交集流廣”——案件發(fā)生在交通不便邊遠地區(qū),、集團,、流竄作案,犯罪涉及面廣,,這四種情形屬于重大復(fù)雜案件,,余華英案占了其中三種,可想而知查清事實,、鎖定證據(jù)的難度之大,,加之年代久遠,證據(jù)湮沒等客觀原因,,困難更多。
今天(12月19日),備受關(guān)注的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二審開庭,。
2024-12-19 14:27:00死刑,!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宣判今天12月19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二審開庭,。庭審后,,法院駁回了余華英的上訴,維持了一審的死刑判決
2024-12-19 14:27:02余華英重審二審死刑明天上午,,備受關(guān)注的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將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二審開庭。從2022年6月余華英被抓獲至今兩年多的時間里,,這也將是余華英第六次出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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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05:14:33余華英案19日重審二審開庭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將于下周四(12月19日)上午9時30分,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開庭,。
2024-12-10 10:05:01余華英拐賣兒童案12月19日重審二審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