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時分,,一男子從寶馬車內摔出車外不幸身亡,,其家人向寶馬車主索要60余萬元的賠償。丹陽法院已對此案作出判決。
王某與劉某均是80后,,兩人于2022年底相識并發(fā)展為婚外情關系。2023年7月,,王某乘坐劉某駕駛的寶馬牌汽車,在丹陽丹北鎮(zhèn)某紅綠燈路口時突然被摔出車外,。劉某隨即停車查看,并撥打120和向同事求助,。王某被救護車送至醫(yī)院救治,,次日因顱腦損傷搶救無效死亡。
經公安機關調查發(fā)現(xiàn),,事發(fā)前劉某想分手但王某不同意,,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當晚,,王某向劉某發(fā)送短信要求歸還手鐲,、手機卡等物品,雙方通過短信爭吵,。晚10點左右,,王某找到劉某,砸了她的汽車,,隨后要求吃夜宵,。凌晨12點左右,王某開上劉某的車前往餐吧吃夜宵,。期間劉某想早點結束,,王某結賬后獨自出去。劉某見王某喝醉,,開車跟在他后面,。王某要求劉某開車帶他轉轉,但上車時沒有系安全帶,,隨后發(fā)生了上述交通意外事故,。
王某的配偶、父母及子女多次找劉某問責和索賠,,并訴至丹陽丹北法院,,要求劉某承擔各項經濟損失60余萬元。法院審理認為,,王某在醉酒狀態(tài)下乘坐劉某駕駛的車輛時未系安全帶,,導致交通意外事故。劉某雖未能盡到更為合理的注意義務和采取更為妥善的措施,,但不存在嚴重過錯和主要責任,。因此,法院酌定劉某承擔賠償責任65000余元,,并駁回了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主審法官表示,在民事侵權類案件中,,特別是出現(xiàn)重大傷亡事故時,,應妥善安撫化解矛盾糾紛,,多做調解工作,但不能“久調不決”或作出“各打五十大板”的裁判,。應當嚴格依照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照侵權責任“四要件”,包括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主觀過錯,,依據(jù)事實與法律進行裁判,。這不僅是對當事人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更是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通過有力度,、有溫度、有是非的司法裁判,,才能維護文明,、友善、公正,、法治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良好的社會價值導向。
深夜時分,,一名男子從寶馬車內摔出不幸身亡,,其家人向車主索賠60余萬元。丹陽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判決現(xiàn)已生效,。王某與劉某均為80后,兩人于2022年底相識并發(fā)展成婚外情關系
2024-12-25 10:28:25男子情人車上摔出身亡原配索賠60萬深夜時分,,一名男子從寶馬車內摔出車外不幸身亡,,其家人向寶馬車主索要60余萬元的賠償。丹陽法院已對此案作出判決,。王某和劉某均是80后,,兩人于2022年底相識并發(fā)展為婚外情關系
2024-12-26 12:33:22男子從情人車摔出身亡家人索賠60萬